本报讯 首席记者许刚报道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文书在全省首开电子防伪先河,这是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法院工作联系会上获悉的。面对手中一本本统一制式、统一印制,且内容丰富、明了的判决书样本,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荣茂等人大领导交口称赞说:“这是沈阳中法的一个创举。”
鉴于以往沈阳市法院系统司法文书中存在说理不清、质量不高等问题,甚至曾出现过被篡改、被伪造等违法案件,沈阳市法院下决心规范文书制作,并增加防伪功能。法院规定司法文书一律在正文前加印封皮,套印人民法院法徽;文书正文中要写明诉讼的全过程,全面展示举证、质证、认证的情况;在文书正文最后采用司法文书电子签章防伪系统,以电子打印的方式注明此文书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某秒印制,杜绝伪造;变化最大的是在文书底页增设判决相关法律条文,使诉讼双方一目了然,并视情况增设“法官后语”。
据沈阳市法院院长丁仁恕介绍,这样的司法文书在全国也属独创,有利于增强司法透明。
据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近期还将出台一系列增强司法透明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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