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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违法违纪有监管 公安警务督察确定七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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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9日11:32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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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29日电 近日,中国公安部确定了2003年警务督察工作的七大重点。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2003年警务督察工作的重点主要有七个方面:一、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现场督察,深入一线,及时发现、纠正各项重大警务部署和措施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打击不力等问题。二、以执行《公安机关实施留置措施备案规定》为突破口,重点加强对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和民警在实施留置及治安拘留过程中的现场督察,及时纠正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三、组织开展对枪支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督察,严防民警涉枪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四、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现场督察,重点纠正、解决民警警容风纪不整、纪律作风松弛、内务管理混乱等问题,督促各项制度规定和纪律规范的落实。五、注意发现、总结基层首创,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积极探索督察工作新方法、新手段,加大对督察实践的指导。六、加强对人民群众“110”电话投诉的现场处置工作。七、加强督察规范化建设,加快督察队伍正规化步伐。(朱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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