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保法律免受亵渎 中国效法西方建设精英法官层
2002年7月7日18:56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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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将综合考虑中国国情、审判工作量、各地辖区面积和人口、经济发展等情况,按照法官职业化要求,在现有编制内对全国法院合理确定法官员额。一批不合格人员将被淘汰。
最高人民法院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全面推出关于法官职业化的一系列部署和规划。精减人员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说:“法官职业化建设是提高法官队伍总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将是法院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
据介绍,法官等级新近评定后,中国有首席大法官1人、大法官41人、高级法官3万人、法官18万人,法院工作人员已精简了10%。但由于历史原因,许多人未经严格选拔进入法官队伍,虽经过加紧培训,仍有相当一部分法官没有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法官往往被视同行政人员,审理案件往往容易受到行政干扰。
肖扬说,推行法官职业化,就是要“形成一个拥有共同专业的法律知识结构、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具有强烈社会正义感和公正信仰的整体,并形成特有的职业传统和职业气质,从而确保法官具有抵御外界干扰的勇气与能力。”
肖扬说,法官职业化将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系统工程”。据介绍,通过法官定额,一批优秀人才将被确定为法官,行使审判权。与此同时,按照现代司法理念,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将现行的法官工作任务分离出来,由法官助理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大法官祝铭山向记者具体介绍了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具体步骤。他说,其中最关键的是改革法官遴选制度。从今年开始,拟录用的法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和高级法院组织的统一考试,并经过专门的职业培训。逐步推行法官逐级选任制度,上级法院出现空缺,可从下级法院择优选任。对目前没有达到规定学历的法官,在规定时间没有取得本科学历或专项培训不合格的,要依法定程序免除法官职务。
建立职业保障制度是法官依法独立审判的重要保障。祝铭山提出,法官要坚决排除地方和部门主义干扰,依法独立审判;要保障法官的职业地位,法官一经任命,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要保障法官职业收入,逐步提高待遇,维护法官职业应有的尊荣。
确保司法廉洁是职业化的根本目标。为此,祝铭山说,必须建立统一的职业道德规范和监督机制。本届法院自选举产生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惩戒制度,此间会议讨论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也将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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