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常笑 葛林 记者 陈有谋)为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我省出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发生特大灾害可越级向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 灾害预报部门应及时发出预警 预案要求气象、地震、水利、国土资源等灾害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政府必须立即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核实灾情。发生特大灾害的,可以越级上报。灾情报告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灾民生活安排情况,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政府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灾情。由各级政府根据灾害等级确定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大灾第一时间报告省政府 预案规定,大灾发生后,有关市、县政府应迅速了解灾害情况,紧急转移受困灾民,安排好灾民的生活,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政府及省民政厅,同时,可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特大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地政府要立即启动救助应急预案,紧急投入抢险救灾,迅速转移受困群众,妥善安排灾民生活,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收集和汇总灾情,第一时间向省政府报告。同时,省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进入紧急状态,启动省级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统一指挥灾区的救助应急工作,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请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 灾害多发区要建救灾物资储备库 预案要求做好备灾工作。灾害多发区的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要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专项储备必要的救灾专用物资,主要包括救灾帐篷、衣被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可以采取在平时与当地商业企业签订协议等形式,确保灾后24小时内送达灾区。各级政府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专用救灾车辆和通讯工具,确保救灾通信网络畅通。 确定自然灾害四个等级的相关标准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预案将自然灾害分为特大灾、大灾、中灾、小灾四个等级(表中6个衡量因素有一即成立)。 衡量灾害因素单位灾害等级特大灾大灾中灾小灾农作物绝收面积公顷30万以上10万至30万5万至10万未达到中灾划分标准的均为小灾倒塌、损坏民房间5万3万至5万1万至3万 死亡人数个100以上30至10010至30因灾转移人数个3万以上1万至3万5000至1万地震程度级7级以上(中等以上城市及人口密集城镇6.5级以上)6.0至6.9级(中等以上城市及人口密集城镇5.5级以上)4.0至5.9级一次性直接损失元20亿以上10亿至20亿3亿至10亿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