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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科长”自称能帮人保释 南京一骗子被判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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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3日05:16 人民网-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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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晓洁 通讯员曹白瑞)一名自称是江苏省劳改局减刑科科长的骗子,多次以能帮人保释为名骗取钱财。
家住南京丰富路现年39岁的李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的他并没有改邪归正。2001年,李某得知陈某因嫖娼被秦淮区公安分局收教在南京石佛寺收容所,李某找到陈某的朋友,谎称能够帮助陈某提前解除收容教育,从陈某的朋友处骗取人民币2万元,接着又骗取陈某500美元。收下钱后,李某并没有将陈某“解救”出来。
2001年,李某又两次谎称自己是江苏省劳改局减刑科的副科长,江苏犯人减刑的材料都要通过他审批,他以帮助犯人提前解除刑期为名,骗取人民币2.2万元。近日,南京市建邺区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
《江南时报》 (2003年01月13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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