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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袍首次正式亮相北京法庭 凸显律师地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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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3日03:53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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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上午8点50分,观韬律师事务所的潘敦律师准时来到市一中院,成为首位身穿律师袍出庭的律师。与以往出庭不同,潘律师来到法院之后先来到律师更衣室,换上随身携带的律师袍。律师袍分为短袍和领巾两部分,短袍可以直接罩在衣服外面,而深红色印有律师协会标志的领巾则是“一拉得”,穿戴极为简便,为出庭律师节约了时间。除此之外,最醒目的是律师胸前佩戴的律师徽章,直径40毫米,由律师协会标志和“中国律师”的中英文字样组成。为方便律师更换律师袍,一中院的更衣室里安放着24个保管箱,律师更换下来的外套可以存放在里面,另外,更衣室还摆放了座椅,将来还会配置穿衣镜、饮水机等。据了解,目前本市多数法院都为律师设有更衣室。
昨天审理的案件是一起普通的股权转让纠纷案,虽然案情简单,但由于是首次身穿律师袍出庭,潘律师坦言自己“有些紧张”,以至于自己感觉一句简单的法庭陈述都没有平时那么顺畅,但他最大的感受还是激动和兴奋。作为整个诉讼制度的一部分,潘律师认为律师袍的意义非常重大,他说:“律师出庭从不限穿着到有了自己的统一着装,体现了国家对律师在诉讼中的地位的肯定,是我国司法改革在形式上的一大进步。以往在庭审中,特别是刑事案件的审理中,法官身着法袍,公诉人也身着检察官的服装,而律师则是西装或是便装,在形式上感觉不平等,律师袍的出现能够在诉讼的形式上保证控辩双方的平等。”
另外,今后谁是律师将一目了然,大家自然而然地对你的专业水准有很高的要求,这对律师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激励。因此,潘律师第一次身着律师袍出庭感觉和以前非常不同。
根据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袍。律师袍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任何时间、场合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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