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主任记者宋建波报道 原本想报个嫖娼假案,好借警察的手赶走“情敌”,也出口恶气,可没想到却把自己和与自己“搭伙”同居7年的男人一起送进了班房。日前,皇姑区公安分局向工派出所查处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涉嫌重婚案。
1995年底,现年34岁的贾某与大其10岁的孙某在舞厅相识,颇感“投缘”,于是贾于1996年初提出要同妻子田某离婚,最终因在财产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的事就此搁置下来。但贾将原配妻子田某赶出家门,自己与孙某在皇姑区昆山西路租了一处房子,同时两人又开了一家建材商店,开始了长达7年的同居生活。
1999年,孙某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现年30岁的宁某,经过几次交往,两人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姐妹。宁常常到贾、孙二人同居处做客,一来二去,便对贾有了好感。为了达到与贾长期“相好”的目的,宁某便多次在贾面前说孙某偷偷昧下了不少他们二人做生意的钱,借此挑拨二人的关系。不久,宁某自然取代了孙某,成为新的一对“情人”。孙对昔日好友宁某一直怀恨在心,于是便找机会跟踪宁。1月8日,孙某终于发现宁进了贾的家,便随后闯门而入,结果正将一丝不挂的贾、宁二人堵在了床上。孙当场拨110报警,称发现了卖淫嫖娼行为。闻讯赶到的民警将三人一起带走。经过审查,警方认定孙某所说贾、宁二人的卖淫嫖娼行为不能成立,将宁释放。但由于贾未与妻子田某办理离婚手续就与孙同居7年,已构成事实婚姻,因此以重婚罪将贾刑拘。而报警的孙某虽已离婚,但因她在明知贾未解除婚姻的情况下仍与其长年同居,同样已构成重婚罪。现二人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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