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检察机关统计,近几年来立案侦查的600多宗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中,国有专业银行工作人员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作案金额赃款少则几十万,多则几千万甚至上亿元。银行蛀虫何以屡屡得手?反贪人员日前给记者作了一番分析。
职务犯罪策划周密金额骇人
据介绍,国有专业银行职务犯罪案中,往往年轻人多,特别是领导干部多,行长或主任级的单位领导职务犯罪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他们普遍文化水平较高,从事犯罪活动一般都事前周密策划,在作案过程中和作案后,又能巧妙伪装,积极掩饰,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犯罪成功率极高。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近年来立案侦查的7宗国有专业银行职务犯罪案,案犯平均年龄不足31岁,年龄最小的只有22岁。
这些人一旦作案,犯罪金额也相当骇人听闻。广东发展银行韶关分行原行长官某,任职期间贪污公款人民币2176万元用于赌博;原深圳宝安农村信用社联社副总经理兼沙井信用社主任邓某,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竟然侵占资金2.795亿元。像这样数额巨大的专业银行职务犯罪,绝非一两个。记者日前曾深夜随检察院到某市抓贪官,7个被抓的银行工作人员中,就有5个是带“长”的。
高科技作案对破案要求更高
由于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对破案人员专业化知识的要求更高了。在已经破获的案件中,犯罪分子的主要手法有:
一是硬行修改数据。犯罪分子盗用银行其他工作人员的密码进入电脑系统,将虚假欺骗性数据输入某银行帐户,或使用计算机的“错误修改指令”等,篡改自己或他人在银行帐户中的存款余额,凭空将本行的存款转到自己或他人的帐户。
二是修改或暗藏程序,吞食利息。目前我国银行系统计息业务都由计算机来完成,这些人就通过修改程序重复计息,或在原计息程序中增加一个暗藏程序虚增利息,进而侵吞银行公款。
三是利用计算机伪造存折,骗取银行存款。我国第一宗计算机犯罪案件主犯陈某,就是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的控制机主管员兼柜台电脑终端机操作员。陈某利用工作之便,在事先准备好的假名空白存折上打印好存款金额,再伪造隐形印鉴,盖上银行印章,并将盗抄来帐号录入存折上的磁条内,然后由同伙持伪造的假存折到该行下属办事处提款。
这些人用高科技手段进行专业化犯罪,在作案时往往精心策划,事先选择好了转移赃款的时间和方式,给破案带来很大难处。某银行一办事处主任多次进入电脑终端修改存户余额进行贪污,该行虽多次查出帐面不平,但无法找出问题所在。最后,请生产商派电脑专家前来检查,通过生产商预设的最高密码打开电脑系统,查出电脑被人修改的时间,才发现了该主任的犯罪行为。
破案不易追款更难
更令检察机关头痛的是,国有专业银行职务犯罪不但犯罪数额巨大,而且巨额财产得手后,都是用于个人和家庭高消费、赌博、包养“二奶”或营利性活动,案发后往往难以追回。如珠海市某银行行长林某受贿案,虽然检察机关想方设法挽回经济损失,但仍有1151万元赃款未能追回。
反贪人员告诉记者:权力腐败导致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有钱就行,是金融腐败的最根本原因。近年来,金融行业普遍实行了行长、经理、主任负责制。再加上这些行长、主任、经理往往又是党委书记、董事长或理事长,集人事权、财物权、贷款权于一身,在单位绝对无人敢对他们说“不”,某些人因此“老板”意识强了,银行、信用社、投资公司就是他的,每一笔资金他说了就能放贷,每一笔支出他批了就能报销,权力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肆无忌惮。
办案检察官认为,要改变银行蛀虫屡屡得手的状况,既迫切需要研究和改进金融管理方面不适应形势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更要强化调整国家对金融系统的内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定期的内外部审计监督制度,对单位负责人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和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金融单位一把手的廉政监督。否则,将根本无法面对我国加入WTO后,外国银行纷纷抢占中国市场的挑战。(本报记者 黄日飞 通讯员 刘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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