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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骗子私刻国家体育总局印章骗800多万受庭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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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5月03日08:30 三秦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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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高超 实习生 王 娴昨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杨念红涉嫌集资590多万、诈骗229万多元一案。
今年53岁的杨念红系陕西省西安市人。西安市检察院起诉称,1998年1月,被告人杨念红个人在西安设立陕西省桑茂经贸公司。尔后,在既无厂房、又无生产设备的情况下,以解决“企业”的生产资金为由,以高息为诱饵,向张志雄、郭巧云等109人非法集资590.8772万元,向陕西省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非法集资3万元。1999年2月,杨念红又以“扩大生产”为由,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学生运动会组委会”的假合同,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改成500万元。先后骗取邹西梅、王伟等人及全国妇联等单位资金229.3733万元。以上赃款至今无法追回。
1999年9月,被告人杨念红让他人私刻“国家体育总局”等单位的印章,伪造假合同,出具假资产报告,骗取陕西省教师基金会的信任后,将该会委托陕西省信托投资公司贷款的20万元、用于归还其非法集资的部分款项。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杨念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手段向个人及单位非法集资823.2505万元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且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签订合同,骗取陕西省教师基金会20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故起诉至中级法院请求依法判处。
由于此案涉及受害人多达上百人,当天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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