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秦秀玲)读者刘先生到医院看病时,因随身带的钱不够,便隔了一天去交费取药,谁知医院收费处的工作人员答复:挂号单“失效”,要想取药还得再挂一次号。 刘先生说,12月14日下午,他到一家中医院看完病后,拿着医生开的处方单去划价处划了价,药费接近300元,他一掏口袋,发现所带的钱不够,只好拿着单子回了家。12月16日上午,刘先生带足了钱又到医院去交费取药,收费处一位值班工作人员看了看他递过去的处方单和14日的挂号单说:“电脑里已经没有这张挂号单的记录了,必须再去挂号处挂个号才能取药。”任凭刘先生怎么解释,这位工作人员仍然坚持说是医院的新规定,交费取药必须出示挂号单。无奈,刘先生只好跑到挂号处,花4.5元钱重新挂了个号,这才得以交费取药。“取药还要挂号,这样的规矩我还是头一次听说。”刘先生气愤不已。 医院办公室一位人士解释说,12月14日该院新安装了一套电脑系统,发生这样的问题可能是电脑系统出了故障,他建议患者拿着14日的挂号单重新到医院核实一下,如果是医院的责任,院方绝不会推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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