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彬 宗越 实习生 潘金辉)本报4月10日一版对西安公安新城分局戒毒所强收“见面费”的事情予以披露后,立即引起省公安厅和西安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西安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董军专门对本报相关报道作出批示,要求全市缉毒部门接受舆论监督,吸取教训,闻过即改,狠抓落实。记者昨日获悉:西安市公安局决定大力整顿和检查全市公安缉毒部门。 转自搜狐 据介绍,消息见报当天,省公安厅缉毒处领导指示西安市公安局缉毒支队迅速予以调查。4月10日上午10时许,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安群召集全市公安缉毒部门负责人参加紧急会议,明确指出公安新城分局戒毒所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 转自搜狐 为吸取教训并以此为戒,西安市公安局缉毒支队、法制处、督察处等部门成立公安禁毒执法检查组,在全市公安系统缉毒部门展开的禁毒执法大检查大整顿活动,查究缉毒、戒毒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转自搜狐 据了解,西安市公安局缉毒支队已向全市各区、县公安机关缉毒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强制戒毒所严格执行国务院的《强制戒毒办法》第十四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允许戒毒人员亲属或者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探访”的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戒毒费用,并开具国家正式收费票据,坚决禁止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和收费不开票;无论收费多少均应当场开具票据。 转自搜狐 目前,公安新城分局迅速采取措施,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和解决。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