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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打工妹“拾金不昧”竟然遭老板当即解雇
| ![](https://photo.sohu.com/46/01/Img203600146.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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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4日08:51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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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静)在西安打工的蓝田姑娘田芳昨天捡到了2000余元现金,并将拾到的钱交到派出所,她没想到自己竟因此而丢了工作,而有人还以失主之名前往派出所冒领。
今年24岁的姑娘田芳,在李家村服装城打工。昨日凌晨6时许,她去商店上班时,看到地上有一叠东西,于是便好奇地捡起一看,发现是2000多元钱。进了商店后,她将拾钱的事告诉了老板汤某,老板让田芳将钱拿出来由她保管,说等失主前来认领。一直到上午9时许还未等到失主,田芳便不断催老板尽快将钱上交到派出所。汤某很不耐烦,最后在田芳的一再催促下,上午10时许,她才与老板的丈夫一起将钱交到文艺路派出所。但当她返回商店时,老板却告诉她:“你被解雇了”。尽管当时田芳十分委屈,但她还是结清工资后离开了商店。
后来,田芳感到不放心,返回派出所去说明情况。这时,她看到老板汤某、同在服装城里做生意的李某与民警说话。她避开了对方,询问民警,原来李某说钱是她丢的。田芳很吃惊,拾钱时李某也在现场,李还说可能是到她店里进货的客户丢的。田芳告诉记者,自己尽管丢了工作,但她并不后悔,因为她没有丢掉“诚信”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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