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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派工作组赴各地督查超期羁押清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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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7月03日04:28 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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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7月2日电(记者崔丽)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出第一批工作组分赴地方检察机关督促检查超期羁押清理专项工作,对存在瞒报、漏报的,要追究主管检察长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日前,高检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超期羁押和服刑人员申诉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7月底以前将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超期羁押案件全部纠正完毕,不允许再发生新的超期羁押问题。
据悉,截至今年4月底,通过专项清理已纠正超期羁押95人。其中,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等27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实现无超期羁押。
高检院进一步要求,对清理超期羁押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检察长为第一负责人,7月底之前未纠正的或者以后又出现新的超期羁押的,采取一票否决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开设举报电话,专门接受群众对检察机关存在的超期羁押问题的举报。高检院同时要求建立和完善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把公平、正义落实在检察机关的各个办案环节,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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