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二奶”签下协议答应出巨资买房作分手费 妻子认为丈夫无权擅自分配共同财产告上庭 本报讯 (记者 李朝涛) 花心丈夫“感情走私”,在外包养“二奶”,并与妻子闹了长达4年的离婚大战。当妻子身心俱疲,终于同意协议离婚时,却意外地发现了丈夫与“二奶”签下的分手协议,丈夫私自承诺补偿对方36万元。妻子认为丈夫无权如此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于是告上法院,要求“二奶”返还不当得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丈夫渐渐发现,“二奶”当初与他分手是另有新欢,而随后又连续背叛自己,他觉得感情遭受重创。于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感念发妻的好处,终于得到了妻子的谅解,两个人也因此了结了离婚大战,重新走在了一起。这是日前发生在东山区的因妻子状告“二奶”不当得利引发的一个故事。 风波乍起 丈夫欲抛妻另结新欢 1991年,广州人阿军和阿玉经过漫长的相识相恋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不久,两个人就生下了一个男孩,给小家庭增添了许多欢乐,阿军是一个包工头,妻子的体贴照顾让他安心打天下,于是事业蒸蒸日上。 然而,随着荷包的鼓胀,阿军的心也开始“活泛”起来。1994年,阿军认识了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阿梅,从此两人堕入爱河,如胶似漆。周旋在两个女人之间的日子并不容易,而阿梅也多次表示不甘居于二奶的位置。在容貌和年龄上,阿梅显然优越,于是,阿军的心渐渐倾向于阿梅。从1998年开始,阿军就常常抱怨夫妻感情不和,要求阿玉跟他离婚。由于当时并不知道丈夫已经变心,又考虑到孩子的成长,阿玉坚决不愿意离婚。妻子不同意,阿军又不好意思告上法院,夫妻双方就此闹开了“冷战”,并整整持续了3年时间。 初次交手 妻子告“二奶”不当得利 2001年底,阿玉终于知道丈夫早就另有所爱,所以才坚持不懈地要求离婚,于是,她含泪答应了阿军,两人开始了离婚协议。这时,阿玉意外地发现了丈夫与情人在同年年初签定的一份“分手协议书”,书中写明“阿军出36万元给阿梅买一栋房子,作为两人分手的费用,从此两人互不相欠”。这个发现让阿玉气愤不已。她觉得,她和阿军还没有离婚,阿军的这一行为,属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阿梅获得财产也就是“不当得利”。 在与丈夫协商未果后,今年6月,阿玉一纸诉状告上广州东山区法院,要求法院确认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同时阿玉与丈夫的协议离婚也暂时中止。对于阿玉的起诉,阿军和阿梅都没有否认。今年7月,两个女人私下达成和解协议,由阿梅支付8万元给阿玉,阿玉对36万元再不追究。随后阿玉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但就在法院还没有裁定是否同意阿玉的撤诉申请时,事情又发生了变化。 得知真相 丈夫两度上“二奶”当 今年7月中旬,阿军突然神情沮丧地告诉阿玉,说那8万元还是他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的。阿玉听后又气又怒。接着,阿军对妻子倒出了一肚子的苦水。原来,他和阿梅相识后,是阿梅屡次要求他和阿玉离婚,然后两人结百年之好,但就在阿玉同意离婚的时候,阿梅却不愿意同他好了。当时阿军并不知道阿梅已经另有新欢,还以为阿梅只是不再爱他了。悲伤之余,他决定一了百了,为免双方以后再起纠纷,他同阿梅签了上述那份“分手协议”。 阿玉将阿梅告上法院后,阿梅哭哭啼啼找到阿军,要阿军原谅她,因为她已经结婚并生了孩子,又说她自己没有钱,希望阿军能够帮帮她。阿军这才知道,阿梅当初背叛自己,就是因为她又有了别的男人。现在她与别人结婚生子,还住在自己给她买的新房里。阿军十分恼怒,可看着阿梅眼泪滚滚,又心软了,他答应为阿梅出这8万元,条件是阿梅搬出那栋房子,因为他无法忍受自己为旧情人买的房子里住进另外一个男人。阿梅答应了。可当阿梅拿到钱后,她再一次反悔,拒绝搬出房子。阿军觉得受到极大羞辱,于是向妻子道出真相。 二度交锋 “二奶”不当得利终返还 听完丈夫的哭诉,阿玉久久不能平静,但最终原谅了丈夫。好言安慰丈夫后,阿玉立即向东山区法院申请,认为当时她与阿梅达成和解协议,是为了解决丈夫私自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但阿梅居然又用她和阿军的共同财产8万元来达成和解,显然是欺骗行为。法院查实后,依法裁定和解协议无效,该案重新进入诉讼程序。 3天前,该案在东山法院开庭审理,这一次,阿梅再也无法逃脱应该承担的责任,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阿梅因这一不当得利补偿15万元给阿玉,双方在调解书上签了字。 本案结束后,阿军向妻子做了深刻的忏悔,并请求妻子的原谅。妻子阿玉百感交集,最后原谅了阿军。两个人的离婚大战自此彻底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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