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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河南郑州中原区技术监督局长贪污受贿被判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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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31日09:59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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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31日电 昨日,原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原区分局局长吴朝英因贪污、受贿罪,被中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大河报报道,吴朝英在1994年6月到2001年期间,担任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原区分局局长。1997年12月份,吴朝英利用局长身份把自己购买的一台价值1.15万元索尼TRV56E型摄像机在分局账上报销后据为己有。
1999年下半年,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原区分局正建办公楼、家属楼,承建方郑州市正岩建设实业总公司项目经理张某为了尽快得到工程款,将10万元人民币送给吴朝英。
昨日,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吴朝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侵吞公共财物1.15万元,构成贪污罪;非法收受他人钱财达10万元,构成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吴朝英有期徒刑10年。(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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