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9月14日电 安徽省宿州市7名充当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保护伞”的法官、检察官日前被撤职。宿州市維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和另外3名检察官在办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梁化学犯罪团伙案件时,徇私枉法,包庇罪犯,致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应有的制裁。
維桥区法院两名副院长和主办法官在审理梁化学案件期间,分别多次接受梁化学及其委托人的宴请及贿赂,为罪犯开脱罪责,重罪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