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日报报道 当前,一种新的腐败形式凸现出来,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权力的“利益共享”即是这类腐败的典型。“利益共享”就是从单独的一个单位看,找不出半点毛病,但几个单位联系起来分析,就会发现,为官者彼此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打一个比方:甲领导的儿子在乙领导手下当官,乙的女儿在甲辖下工作,虽然都业绩平平,但在很短时间内,此二人都“不明不白”获提拔。
权力的“利益共享”至少有几种形式:——
—先办事,不收钱;或先收钱,不办事。即在权钱交易中,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的办法,让人很难找到“利用职务之便”的证据。有的为官者帮人办事后,当时不收钱,而是等若干年后兑现。有的人送给某领导一笔厚礼,同样,也不急于找他办事,而是不断进行感情投资,待日后关键时刻再派上用场。
———你的私事我来办,我的客人你招待。连云港市原副市长鹿崇友,每年过春节都要带家人到外地旅游,除带一个体老板付钱外,大多是利用异地交换的方式,私事公办,化私为“公”。苏北某县一个镇土管所所长,一年招待费30多万元,大多是交换吃喝开支的,图的就是自己出去也一路绿灯。目前,这种轮流交换宴请的做法比较普遍,也是吃喝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你拿这个工程,我作陪;我拿那个工程,你垫底。这种现象,在工程招投标中比较常见。有个工程,几个工程队要竞标,实际上他们已有默契,和个别领导已私下沟通,但故意让一些不中标的单位参与,造成多个参加、公开公平的假象。有的为了让别人参而不争,一出手就是几十万元陪标费。同样,下次竞标,我作陪衬,这样,大家都得利。
———行贿钱“转移支付”,第三者充当掮客。某领导为了给儿子在外地买房,他的亲信财政局长就以扶贫拨款的方式,支援一企业,再通过某企业将钱打到外地,以客户付款形式将这笔“戴帽下拨”的钱神不知鬼不觉地变成了领导儿子的购房款。这种行贿方式,因找不出领导与企业的直接联系,就不容易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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