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南京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上市公司监管处原调研员谢露夏,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12家公司折款17万余元的钱物,近日被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法院查明,谢露夏于1999年7月在中国证监会南京特派员办事处任调研员后,从1997年8月到2001年2月,先后多次收受12家公司的领导“赠送”的空调、银行礼仪存单、美元、人民币等,共计折款17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部分人员在送钱物时声称是个人的财物,但从13名送钱物人员在各自公司所处的地位及谋取利益的最终归属等客观因素分析,被告人谢露夏收受的财物不是人情往来,其行为已构成受贿。(伟平 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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