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污挪用公款 广发行增城市支行原行长昨受审
2002年6月20日10:47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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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 温建敏 实习生 欧漫)为感谢市领导的“支持”,银行行长慷慨送给时任增城市市长的郑金榕(郑因受贿罪已受审)40万元公款,后郑担心事情败露退赃时又将此款据为已有;另外还挪用1000多万元公款炒股。昨天上午,广州市中院就原广发行增城市支行行长林徐桂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林徐桂,47岁,广东增城人,大专文化。1994年至1996年担任广东发展银行增城市支行行长,1997年任广发行广州市分行行长及广发行属下的香港某公司股东,2001年1月被羁押。
市长退回四十万贿款 行长放回自己保险柜
据林徐桂称,广发行增城市支行自1993年开业以来,得到了增城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为表示感谢,林徐桂多次以公司的名义送给时任增城市市长的郑金榕4个存折,共计40万元。
1999年,已调职广州的郑金榕想买房子,指示林徐桂把那40万元提出来。林提出来后,郑又要求林暂时为他保管。由于当时增城市原副市长沈满堂涉嫌贪污被调查,郑害怕事情败露,于是将40万元退还给了林。但林既未将该笔款项交还给支行,也未向上级报告,而是据为己有。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其贪污,林辩称:“当初郑金榕把钱给我时,是说暂时保管;另外,也是为了不让更多的人知道,我并没有告诉支行的其他人员,所以一直把钱放在家中的保险箱内。案发后,这笔钱就被查扣了。”林徐桂为此坚持自己并没有贪污的故意。
炒股挪用公款1000万 还说赚了钱庭上直乐乎
1998年间,林徐桂还伙同时任广发行增城支行副行长的陈树南(音),将该行存放在香港的公款港币1000万元兑换成人民币1170万元,转入其个人账户,进行股票买卖。
在法庭上,林徐桂详细叙述了当初挪用该笔巨款的经过:这笔钱本属支行小金库,为了搞经营,他与陈树南商议,将钱借给了香港一家公司。后来林的弟弟因要做房地产生意缺钱,林徐桂于是将1000万元港币兑换成1170万元人民币调了回来。后来房地产生意没做成,林徐桂又叫其弟把钱转入自己的个人账户,并全数用于炒股。案发后,侦查机关已经将林的股票变现,回收资金1900余万元。
“我炒得很好,最多的时候,股票的市值已经达到3600万元!”回忆起自己的“战绩”,林徐桂虽然坐在被告席上,却还是显得十分“陶醉”,显然忘了这1170万人民币炒股给银行带来的风险。
审判长表示,此案将择日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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