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从玉华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
2000年,陈氏兄弟诉福州马尾公安局一案中,当出庭作证的老人手按《宪法》宣誓时,整个法庭都静悄悄的,充满了一种神圣感。这个场景深深地印在了在青海西宁铁路分局工作的马志伟的脑海里。
3年过去了,马志伟当上了全国的政协委员。在此次两会上,他提议我国应出台“宪法忠诚宣誓制度”。他认为,在阻碍中国法治进程的因素中,人们往往重视司法腐败、行政干预、民众法律意识薄弱等方面,却常常忽视另一个重要因素———我国缺少展现法律权威的必要仪式。民众可能知道宪法是根本大法,但他们不知道宪法的具体功能,各级政府官员也体会不到法律对自己内心和行为的约束。因此,有必要规定对宪法的忠诚宣誓制度。
马志伟委员说,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一个国家对宪法的态度就是该国对法制的态度,所以法制首先要表现为宪治。他在提案里称,通过对宪法忠诚宣誓来表现社会对法律的尊重,是不少法治国家的通行做法。他建议,在诉讼、听证等重要的程序活动中,在重要的选举活动中,以及各级政府、政务类公务员就任时,都应该举行公开的对宪法的忠诚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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