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太燕 通讯员 张祥) 昨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出紧急通知:任何企业单位不得与非典型性肺炎或疑似病例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不得采取放长假、回乡治疗等方式将患者推向社会。 转自搜狐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昨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用人单位要建立非典型性肺炎预警机制,发现非典型性肺炎患者或疑似病例,应迅速采取措施,送院隔离治疗,并迅速向当地卫生和劳动保障部门报告,由职能部门及时上报当地政府。任何企业单位不得与非典型性肺炎或疑似病例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不得采取放长假、回乡治疗等方式将患者推向社会;不得大范围疏散民工,对个别因故返乡的民工,要事先进行健康检查,并及时通知原籍地有关部门。外来工集中的企业要尽可能减少职工外出和厂外人员进入,避免交叉感染。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暂停举办所有劳务招聘集市活动,避免大量人员聚集,引起病毒感染和扩散。 转自搜狐 另外,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们要成立非典型肺炎防控小组,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指定非典型性肺炎防范预案,加强对职工、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预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并及时向所在县(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部门报告。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