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12月1日实施的昆明市新的户籍制度再次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其中规定,对昆明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外地人员,奖励城市户口(11月23日《中国青年报》)。 应当承认该政策的出台是出于鼓励人们见义勇为的良好用心,但这依然无法阻止我读到这消息时有种悲从中来的悲怆感,因为我深知从此会有些民工兄弟为了一纸城市户口,为了不再受到歧视,为了获得一份被平等对待的感受去流血,就像他们习惯做的卖血一样。 人们见义勇为一般不会带什么功利目的,因为如果不是疾恶如仇、同情弱小,可能谁也不会为了几个奖励去冒生命危险。但如果冒生命危险可能解决户口的话,情况可能就会有些微妙的变化。在城市没有户口所带来的心灵创痛以及巨大的生活不便,可能会诱使一些民工兄弟铤而走险,在该“智为”时不去“智为”,在不该为时也为,只急着见红见血、“可歌可泣”,因而付出不必要的代价、作出不必要的牺牲。当正常途径过于狭窄,“旁门左道”便会被视为捷径。而民工不是博士、硕士,于他们可能还没有所谓“正常途径”一说。 一些人生而即有,另些人却要付出鲜血与生命才或可能拥有,这“奖励”背后其实隐藏着巨大的不公。付出鲜血与生命才能取得与他人同等地位、平等对话的资格,而他人却与生俱来拥有这些,这是起点的不公、源头的不公。这种“见义勇为奖励户口”的政策看似给了民工一个机会,却进一步将城市户口高高悬起,实际起到了强化城乡差别、定格社会不公的作用。当一项东西需要人们用鲜血与生命来换取,它对大多数人来说就会变得遥遥无期。 传统户籍制度是当前最大的不公,我们所应做的是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淡化户籍在生活中的实际作用,直至给予国民以自由迁徙、落户权,而不是将户口视为一种奖品,来让人们引颈伸脖,来让人们用鲜血与生命来换取。当户口变得要用鲜血与生命来换取,它就会越发变得高不可攀,这样人们不是离它更近而是更远了。这样“放宽城镇落户条件”,是户籍改革的方向性错误。 另外,谁有权利要求人们用鲜血才能换取户口?自由落户应是人的一种自然权利,而绝不应是种自上而下的“奖赏”、施舍,人们对这种权利的获得绝不应必须以付出鲜血与生命为代价。当户口成为奖品,那或许就表明人的普遍权利正在逐渐狭窄化,人的与生俱来的的权利变成需要别人来施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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