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服装作坊藏身农家小院 雇工的年龄最小的只有1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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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未满17岁的残疾少女,在一私人服装作坊工作3个月后,居然没拿到分文工资。昨(1)日下午,遂宁来蓉的女孩尹艳(化名),在本报记者的陪同下,赶到该服装厂讨要工资。然而,面对雇佣的几个年龄还不到14岁的孩子时,该服装店老板居然还搞不懂什么叫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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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干了三个月我没领到分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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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一遂宁男子打进本报热线,称自己不到17岁的女儿在一私人的服装厂里打工近3个月,却没得到一分钱的工资。下午3时许,在将军碑一停车场里,记者见到了这男子和他的女儿尹艳。据右手有残疾的尹艳介绍:今年初,她经人介绍到洞子口友联村的一个没有名字的私人服装厂去上班。双方约定尹每打一条裤子付1毛钱,在干了几个月后,尹觉得自己受不了每天十多个小时的工作时间,便于前天向厂方提出辞职,但服装厂负责人奉某居然不给她分文工资,直接喊她走人。随后,尹艳的父亲出面去找奉某解决此事,均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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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员工到处躲服装厂里有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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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尹的带领下,记者一行赶到了位于洞子口乡友联村三社的一农家小院里,这家没有任何手续的手工服装作坊里有近十位少年正在忙碌地加工着裤子。他们大部分都来自遂宁市东禅镇,其中一位着白衣的小女孩见到记者的相机撒腿就跑。尹艳说,那位仅13岁的小女孩是她同乡,每天都要和他们一样工作十多个小时。在那个手工作坊里,年龄在16岁以下的就有好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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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记者提出看看所有员工的身份证时,自称叫奉光荣的负责人称,员工中的确有一个13岁的小女孩。“她是托人介绍来的,在这里学点手艺不好吗?”奉理直气壮说。当记者询问什么叫做童工时,自称在成都做了多年生意的奉感到很陌生,“我不管什么叫童工,我没逼他们,是他们自己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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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诧啥叫《劳动法》负责人称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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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尹艳的工资,奉大吵着说自己很无辜,因为根据计件,8分钱一条的裤子(协议是1角),一共做了800条,除去3个月的生活费、房租及给做饭的工钱,他认为尹艳不该得一分钱的工资。记者告诉他所有用工必须要按《劳动法》和员工签劳务合同才可招工时,奉居然表示他从没听说过《劳动法》。在其家人的再三劝解下,奉勉强同意补偿尹艳100元钱,并表示他会将年龄未满16岁的小工尽快送回家乡。 早报记者刘建国 实习记者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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