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只是给遵守法律的人立的,
如果他人不遵守法律,法律是否可以叫一个疯子放下他手中的屠刀?
这个时候就需要国家暴力机关,
另外,反战并不能压倒一切
萨达姆入侵科威特, 拥有生化武器, 独裁专政, 难道就不应被推翻,
难道所有问题都必须和平解决?投票就可以让伊拉克退出科威特?
当库尔德人在流血时,也因为杀的是自己的“臣民”,属于内政。
不能干涉,要和平解决?
别说美国人没有资格,
那在赶走塔利班,解放科威特时你们怎么不说美国人没有资格了
资格是做出来的,
假设你一直在做事,当对别人有利时人家就不作声
而不利时那一样没做过的人在旁边大声的反对,
你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