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琦 通讯员 刘琦平) 昨日,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的常州市检察机关纪检组长座谈会在常州市戚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对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自身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继续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同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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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会议指出检察机关内部要强化监督,特别强调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并作出五项具体规定:一、所有检察人员一律“不准收受其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下级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业主以及案件当事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二、所有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准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三、检察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不准在异地注册登记后,到该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也不准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为他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从中谋取私利,更不准利用职权为其他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四、对买官卖官、贿赂选举的,一律撤销党内外职务;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处理。五、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禁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严格执行“禁酒令”,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参与各种赌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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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检察长还指出:2003年,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将放在查处利用检察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收贿受贿,以案谋私;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特别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违法办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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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讯(记者 韩琦) 昨日下午,区检察院机关党支部与马公桥街道丽丰苑社区党支部结队,双方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法律、检务工作进社区,让居民更好地了解检务工作,使检务工作为民服务功能真正落到实处。签约仪式后,区检察机关党支部还开展了法律、申诉、抗诉等咨询活动,吸引了300多名居民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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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 (2003年03月26日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