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马来西亚丁加奴州一个伊斯兰教政党最近提出一项议案,强奸案的女受害人在诉讼中,必须有四名男性目击证人,证明她受到性侵犯。当地妇女认为议案荒谬至极,哪有富正义感的男人会袖手旁观,在现场看着受害人被奸污,然后出庭作证。 伊斯兰教法律规定在性侵犯案件上,控方要有四名证人,原意是保障妇女不会被诬蔑通奸。但伊斯兰教反对党泛马来亚伊斯兰党却将此法歪曲,向丁加奴州议会提出议案,立例要求遭强奸的妇女,提供四名男性目击证人。如果无法提出证明,将被控以诽谤罪,罚鞭笞八十下。 妇女组织指责此做法野蛮 伊斯兰教妇女组织指泛马来亚伊斯兰党的议案,完全没有法律依据,是野蛮人的做法。《古兰经》提到真主是宽恕所有的罪和怜悯所有人,永远没有提及如此议案的法规,而泛马来亚伊斯兰党所提议的,全部都是惩罚。 现代社会女性的地位日益提高,马来西亚的妇女认为,泛马来亚伊斯兰党只是担心女人迟早会赶过他们,所以提出如此歧视女性的议案。 受害人不幸受孕将面对通奸罪 家庭主妇法蒂玛莫哈末说,要寻找四名证人,并不是容易的事,更何况这四名证人都要是男性。她说,法令将令受害者保持沉默,不敢揭发强奸者的罪行,女性将成为这项法案最大的受害者。 她指出,已被人强奸了,还要去找四名证人来证实自己被人强奸,如受害人不幸怀孕,也将面对通奸罪名,这是多么不公平的事。泛马来亚伊斯兰党负责管理丁加奴这个东北部偏远的州份,一直希望建立一个伊斯兰教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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