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教育部通知:加强学校食物中毒预防与控制
2002年9月30日12:52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9月30日电(记者田雨)针对近期部分地区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接连发生、学校食品卫生预防与控制工作形势严峻的情况,为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和学校的稳定,卫生部和教育部9月29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学校食物中毒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卫生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其专业特点,协助学校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督促其自觉履行、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学校食堂与校园周边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卫生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加强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指导。要严把卫生准入关,按照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取消其不合格的生产经营项目,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卫生知识水平,自觉搞好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要狠抓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并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改进食堂卫生工作,消除食物中毒隐患。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学校和责任人,要按照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应进一步落实教育部9月17日《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学生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把食品卫生纳入学生健康教育的内容,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在进行消灭老鼠的爱国卫生运动中,要加强鼠药的管理,不得使用含有敌鼠钠盐、氟乙酰胺等剧毒急性药物,对灭鼠的药饵要有专人负责投放和清理,避免误食事件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和重大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报告事故有关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情况。各地要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的要严厉查处。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