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禁食野生动物法规已有初步意见,食野味者有可能被罚款1000元。昨天(6月2日),深圳市人大召集农林渔业、工商、城管、卫生等多个行政职能部门,进一步征求修改意见。 转自搜狐 据透露,决定禁止食用的包括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重点保护动物,以及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利益的或有科学价值的野生动物等。 转自搜狐 市人大有关人士介绍,拟定的禁食野生动物法规将对捕捞、饲养、运输、售卖、加工、食用野生动物等方面进行规定。与以往所有保护野生动物法规不同的是,深圳拟对野生动物实行明确禁止食用规定。初步形成意见是对食用者处以罚款1000元,对点菜者处以双倍罚款。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同时强调,具体规定还在继续讨论之中。 转自搜狐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深圳经营野生动物的餐厅、酒楼、档口多达800多家,近年来每年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深圳销售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近800吨,动物种类达100多种。(记者普德法)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