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支付“5-7”空难首批理赔款共计180万元
2002年5月13日17:17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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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大连五月十三日电(记者齐彬)今天下午两点半,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开誉将二十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支票送到“五·七”空难遇难者张丰仪的母亲姜晓云手中,并劝慰她节哀,保重身体。
今天下午首批九位遇难者的家属将得到共计一百八十万元的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简称“航意险”)赔付金。这笔金额将由共同为北航承保“航空意外险”的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寿险、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和太平人寿等六家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共同承担。
遇难旅客张丰仪年仅十二岁,生前是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小学五年级学生,她和爸爸张廷家一起在“五·七”空难中不幸罹难,张廷家(此前公布的名字为“张延家”,后证实有误)生前是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二工程公司的工程师。
姜晓云在接到这笔保险赔付后,对保险公司的工作表示满意。她说,保险公司把理赔款迅速并直接送到遇难乘客家属的手中,为家属们减少了很大麻烦。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开誉表示,保险公司充分理解遇难乘客家属的悲痛心情,尽量给家属提供最大方便。在后续的“航意险”理赔款发放中,只要证件齐全,经查无误,保险公司将迅速把理赔款送抵遇难乘客家属手中。
据了解,“五·七”空难一百零三名乘客中,有四十二位乘客自愿购买了四十六份“航意险”。根据规定,航空乘客购买一份保单为二十元的“航意险”,若遭遇不测,其家属将获得二十万元的保险赔付,每位乘客最多可一次购买十份“航意险”。如果没有购买“航意险”,遇难乘客将只能获得航空公司作为承运人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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