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该花多少钱有谱了!记者昨日(7月25日)获悉,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已发文制定《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两年)》(以下简称《办法》),律师服务费的定价形式分为计时收费、计件收费、协商收费三种形式,计时收费、计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协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收费要明码标价,新规定从8月15日起执行,试行两年。
省物价局的相关人士介绍,2000年国家计委、司法部已发出通知规定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由于目前广东群众对律师收费的投诉较多,所以近日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制定了《办法》。
计时、计件收费 实行政府指导价
律师服务费的具体定价形式分为计时收费、计件收费和协商收费三种,具体采用哪一种形式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计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耗费的有效工作时间,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确定的每小时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计时收费适用于全部法律服务活动。
计件收费是指以每一委托事项为基本单位,按规定的数额或在规定的范围、幅度、限额内具体商定收取律师服务费。计件收费适用于各类诉讼、仲裁及案件执行法律事务。
采用计时收费或计件收费方式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委托事项的难易程度和委托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向上或向下浮动20%;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可扩大下浮幅度。
协商收费 实行市场调节价
协商收费是指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双方依据办理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协商收费适用于除诉讼、仲裁、执行案件外的其它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如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或审查修改各种法律文书、参加项目谈判、公司并购、重组、破产清算、办理见证、担任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等。省律师协会可以制定协商收费的计价指引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参照执行,并报省物价局、司法厅备案。
风险收费 不高于诉讼总额的30%
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商案件,应委托人的要求,可以采取风险收费的计价方式。风险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风险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双方约定的最高收费标准,不得高于诉讼或申请执行总额的30%。
刑事诉讼案件一般不适用风险收费,但对于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可以在不高于风险收费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办案费另行支付
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应由委托人支付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及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以下简称“办案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但在风险收费中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收费标准 显著位置公布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律师事务所应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所有的律师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律师服务费和预收办案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个人不得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年度收支情况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意见后分别报送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接受价格、司法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的;不按适用范围确定收费方式的;自立名目乱收费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在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欺诈、哄骗委托人的;未办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收费的等。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违规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律师个人私自收费的;不报送年度收支情况的。
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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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收费标准 |
上下浮动幅度 |
计时收费 |
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
200-3000元/小时 |
20% |
计件收费 |
各类诉讼、仲裁和案件执行法律事务 |
刑事 |
侦查阶段:2000-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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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
5000-15000元 |
审判阶段:6000—30000元 |
对疑难重大复杂案件、集团犯罪案件可在不高于上列标准的1.5倍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
民事商事行政诉讼 |
不涉及财产:3000-20000元 |
涉及财产: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元(含10万元):6%10万-50万元(含50万元):5%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4%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3%5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2%1000万-5000万元(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0.5% |
说明 |
(1)上列各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办一审再办二审的或曾办一审或二审,再办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商事案件亦可采取风险收费,风险收费的最高收费标准或总额,不得超过争议利益的30%。 |
协商收费 |
除诉讼、仲裁、执行案件外的其它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 |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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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争议
政府定价 律师费合适吗?
正方:有利于保护公众利益
负责起草、议定文件的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黄武表示,法律服务是民事行为,按《合同法》律师与当事人在商议收费是平等协商的,但由于价格行为牵涉到公众利益,所以从保护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要实行政府指导价。“就好比咱们开小卖部,油盐酱醋就要限价。为什么?因为关系到国计民生。”
反方:不属国家定价范畴
联合国信律师事务所的意见颇有代表性:根据律师服务的特点,律师服务收费不属于国家定价和指导价范畴,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不但要符合现行律师行业业务管理体制和市场规律的要求,更要尊重服务主体的意愿,应由市场进行调节。
政府定价 可遏制乱收费?
正方:可规范律师收费行为
黄武介绍,律师收费管理办法与收费标准的出台,与社会存在律师乱收费现象密切相关。广东珠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卢跃峰认为,在目前我国律师服务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律师行业信用与自律机制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出台一个较为合理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有利于规范律师收费行为。
珠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高熙炜亦表示,很多律师违纪问题多因乱收费而产生,如果由政府制定指导价,老百姓心里有数,律师自觉参照执行,对于杜绝乱收费有所裨益。
反方:规范乱收费应加强管理
有律师对此提出异议,律师乱收费更多表现在私下收费打白条、以搞关系等名目向当事人伸手,这些可以通过律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可以不用制定收费标准来解决。
收费标准 能合理量化吗?
正方:可根据多项标准核算
黄武认为,即使是无形的脑力劳动亦有合理的量化标准,如可以通过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办理委托事项所需工作时间等来核算。
高熙炜则表示,律师收费标准是否合理没有具体的标准,但“收费的原则”就是兼顾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律师自身的服务工作成本与社会公众承受或接受能力:“收费的标准”就是不超出政府指导价的范围与幅度。只要符合这两个前提,任何标准都是合理的。
反方:智力服务难以衡量
原是律管处领导后来投身律师行业的郭律师表示,法律服务是智力型服务,无法用传统的计算方法衡量,而且每个服务个案难易程度不同,通过全省统一定价即使有浮动亦是不合理的。
刑事案件不准风险收费 导致律师马虎办案?
正方:更多律师不愿办刑事案
多家律师事务所提出刑事案件不应排除在风险收费之列。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认为,会导致律师采取形式主义,走完程序就算完成工作。甚至会导致律师不愿意办刑事案,从而导致刑事辩护质量低下。
反方:办案质量与金钱无关
对这种说法,黄武坚决反对,他认为律师办案质量与金钱无关,这是律师应该时刻恪守的职业操守。他表示,之所以明确规定刑事案件不实行风险收费,就是为了避免一些不良律师向当事人拍胸口“包打赢”乱收费,从而衍生出干预司法公正的不良甚至违纪违法行为。
作者:记者赖颢宁 记者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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