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对本市部分媒体发布的“声讯服务”广告进行了检查并对此次检查出的违法广告立案调查,对负有责任的媒介单位、广告公司及广告主依法严肃查处。
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几家媒体在2002年4月份共发布“声讯服务”广告1903条,其中广告主无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达1700条,违法率达90%;广告内容明显不健康的如“午夜陪练”、“呻吟”、“体验快感”等33条,一些企业通过广告从事违法声讯服务活动,甚至个别声讯服务台提供色情服务,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造成部分媒体“声讯服务”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原因:
一是广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落实,绝大多数广告在发布前未按照法律规定对广告发布者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二是广告公司内部管理差,虚设广告审查岗位,广告从业人员素质差,对广告把关不严。但追根溯源,关键症结还是不讲社会效益一味追求经济收入。据介绍,目前很多媒体都采取了包版形式,将版面或时段全权承包给广告公司办理,媒体从承包公司处坐收费用,而忽视甚至完全不负责广告内容的把关。而承包公司内部又层层分包至各业务员,对业务员只从经济指标上进行考核,业务员拉广告的多少直接与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导致业务人员为拉广告不择手段,对各种广告来者不拒。
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要求各区县分局对此次检查出的违法广告立案调查,对负有责任的媒介单位、广告公司及广告主依法严肃查处。(记者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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