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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飞机5月1日后可申请上天 临时空域使用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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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5日05:30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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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刘葳漪)《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昨天发布后,本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民航华北管理局通用航空处赵玉奎处长。作为条例规定的通用航空活动的一种,我国公民驾私人飞机上天的申请手续将简化,申报时间也将大大缩短。
赵玉奎处长告诉记者,从2003年5月1日起,个人可以像单位一样,向空管部门提出私人飞机的飞行申请。《条例》实施后,可一次申请划设临时空域,长期使用,最长时间可达一年。5月1日以后,固定航线只需提前一天向飞行管制部门(北京地区即首都机场)申请,临时航线提前3天提出申请。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当开放空域是必然趋势。美国于1978年对私人飞机开放了3000米以下空域,此举大大促进了美国航空业的发展。合理、适度地开放空域,可以刺激和带动航空工业、旅游、救援和探险业的发展,商务飞行也便于企业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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