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邮件中途“走”失,按原价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事,这是失主赵勇最先的想法。但赵很快发现自己错了:邮政局居然要论斤“补偿”。昨日,赵勇在谈判陷入僵局后,愤愤不平地对邮政“行规”提出质疑。 赵勇在上清寺人民路开了一间画廊,兼营网上售画。去年9月24日,在接到英国罗斯美术公司价值660英镑(计人民币7000余元)的订单后,赵将4幅油画寄往英国。他花了315.5元的资费,在上清寺邮政局办理了航空邮寄。应客户要求,赵在保价金额一栏里填上了1000元。 赵称,国际邮件的不明历难自此拉开序幕。一个月后,英国客户电称货未收到,赵到邮局查询,接待人员先称“半年后才有结果”,一周后又打来电话通知:“包裹查到速拿单子到邮局。”赵兴冲冲前去,营业员却不由分说将他单子上保价金额一栏里所填的1000元划去,并盖上私章,原因是此地的“国际航空不能保价”。 在以后的几个月里,英国客户仍频频催货,这令赵对油画去向感觉不妙。直到今年3月,邮政局寄来一纸通知,要他“持包裹收据及身份证到上清寺邮局解决补偿事宜”,他才明白邮包已在寄递途中走失了。 根据邮政局每件“475元+每千克53元”的“补偿”计算公式,总重2508克的油画仅能得到600元左右的补偿。经过谈判,邮局同意按被划去的1000元保价金额赔偿,赵却不依,既然早已确定保价无效,再来依据这一标准赔偿,岂不是自相矛盾?按这样的逻辑,一颗价值连城的宝石在邮寄途中丢失也只能得到几百元的“补偿”,公平吗? 赵称,他将继续与邮政“行规”较真。 (路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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