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玉娟通讯员沈佳综)记者昨日从物价部门获悉,从明年春季开始,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将实行公示、备案和审查制度。
据介绍,物价部门决定从2003年春季开始,严格实行《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目录》公示、备案和审查制度。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教材发行部门要将每季发给学校的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目录在报刊上刊登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目录公布10日内将学校征书目录报送省新闻出版局和省教育厅备案。
《江南时报》 (2002年10月22日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