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案例 委员呼吁公车改革 治理公车使用中存在的腐败现象,这是一个老话题。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委员们结合正在党内倡导的坚持艰苦奋斗的作风,通过提案等形式呼吁,公车改革势在必行! 委员调查 ■调查1:负担惊人 [第0225号提案]“八五”期间,全国公车耗资720亿元,年递增27%,大大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约有350万辆公车,包括司勤人员在内耗用约3000亿元人民币,已经成为财政不堪其重的大包袱。 公车消费一直在我国轿车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对于大部分中高档轿车来讲,主要用途还是公车消费,在某些领域这种公车消费所占比例高达90%以上。 ■调查2:公车不“公” [第0133号提案]公车的不合理消费已成为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公车消费还成为财政支出的一个黑洞。据调查,在某些地方公务车公用占三分之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不“公”日益严重。有的领导干部上班时间由司机驾车,下班后和节假日自己开车,更有部分领导干部干脆自己驾车,让在编司机“休息”。 [第0127号提案]目前很多单位大量购买高档小汽车,公车私用相当普遍,公车成为私家的小汽车。 [第0225号提案]公务车早已成为主人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不少领导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辆车,到了无车不出门的地步,严重脱离了群众。 新华社记者李术峰 重点点击 公车使用的三个“三分之一” 看了这个调查,把我吓了一跳,三个“三分之一”,有两个是公车私用。也就是说,一辆公车如果一年开支三万元,就有两万元是在为个人办私事。而且在众人面前,这还是“合情合理”的消费,“正大光明”的享受,谁都心安理得,谁都理直气壮。仔细想想,真有点可怕。 说这个问题严重,一点都不夸张。3月4日,《法制日报》就曾报道湖南衡阳市因公车送子女上学而导致市内交通堵塞12小时的消息。2月14日,适逢在同一条街上的衡阳一中和八中开学,于是,来送子女的各种公车蜂拥而至,把整条大街堵得水泄不通。市纪委接群众举报后,派人清查了一下,结果发现,当日来送子女的公车多达274辆,其中市委机关9辆,市直各部门37辆,警车52辆,其他单位公车176辆。而且有些公车在此之前已有三次被查处的经历。我不知道一个地级城市拢共会有多少辆公车,但在一天之内出动274辆到同一条街上去办私事,而且还有市委机关的车辆带头,还有大量的警车招摇,这就不能不让人震惊,让人愤怒。 许多单位都有这样的呼声,公车越多越不够用。过去只有一辆车的时候,谁有急事谁用,谁有大事谁用。等有了两辆车的时候,一辆就成了一把手的专车,另一辆则大家轮流用。等有了三辆、四辆车的时候,二把手、三把手也都想有自己的专车,同志们用车依然紧张。就这样总是不够用,总是想添车。早晨上班以后,车一辆一辆都开出去了,但谁也说不清,哪辆是去开会,哪辆是去访友;哪辆是去下乡,哪辆是去喝酒;哪辆是去扶贫,哪辆是去跳舞;哪辆是去调查,哪辆是去旅游。 由此可见,目前首先应该解决的是这样两个问题:一是明确规定什么样的干部才可以有专车。现在许多地方不仅县级干部,就连科级干部和乡镇干部,都人人有专车,而且互相攀比,一个比一个的好。二是明确提出对公车私用的问题怎么查,怎么罚。如果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非要等到“群众举报”,等到几十辆、几百辆公车一起私用的时候再去查,或者只是罚点公款了事,那么这个问题就永远不能杜绝。 汪金友 众说纷纭 警惕车轮下的腐败 今年两会政协委员再次提案:治理公车使用中的腐败现象,在所有的腐败现象中,车轮下的腐败是影响最恶劣的一种。 第一,它是腐败的流动广告。公车私用已不简简单单是占小便宜的问题,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成了“官位的炫耀”。仔细看看,公车私用的去向:婚宴、学校、商场、酒店、风景区,哪儿热闹去哪儿,哪儿人多去哪儿。就怕别人不知道,看吧,我多有本事。这种流动的腐败广告,极大地损害了机关干部形象,甚至起到反面教员的作用。 第二,它是腐败的传播器,如果公车仅仅为领导干部个人私用的话,那么国家的损失要小得多,但是,通过小车,腐败可呈几何状扩展。领导的小车,领导的亲戚朋友、七姑八姨、老婆孩子都有了私用的机会,这只是一层腐败。而领导司机身边的人,也有了私用的机会,无非是比领导身边人小一点,这是二层腐败。依此类推,腐败就可N层地扩展下去。 第三,它是腐败的保护神。大家知道,机关干部讲究个报销权,不看你能挣多少,而是看你能花多少,不光看你是不是“一把手”,还要看你是不是“一支笔”,真是当官不签单,白给也不干。 报销就要有渠道,就要符合现行的财会制度,小车就成了腐败最好的保护。试想,在所有的报销单子中,还有比修车更合理、更安全、更人性化的吗?你总不能拿领导的生命开玩笑吧。于是乎,领导的车三天一小修,十天一大修,于是公车每万里使用成本高出社会车辆五至十倍,就再正常不过了。 公车与腐败如此亲密接触,你就能明白什么叫公车改革任重道远。也许这句话在一定时期内,你会经常听见。国卫 旁征博引 让百姓来监督公车 尽管内地和澳门高官的用车都有统一或不统一的识别牌,但我觉得两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澳门高官用车用法律进行了约束,内地高官用车好像还没有法律上的规定。澳门是公用加私用,每月有100升的耗油量上限,超额自负。内地则公用是无限,私用也是无限,用多用少实报实销。澳门高官因私人事务使用公车时,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内地公车私用就不存在影不影响工作的问题了。澳门高官因私事使用公车时,车辆只能由官员本人驾驶。对此,我的理解是,既然是公车私用,就不能占有专职驾驶员的劳动了,这是合理的做法。内地的做法与此完全相反,规定不允许官员自己驾驶公车。对此,我也有我的理解:内地高官用车专职驾驶员的薪水是国家发的,有专职驾驶员不用白不用。澳门高官私用车因自身过错使公车受损,必须承担责任。内地高官驾车不要说损坏了车辆,就是撞死人也有人不主动负责,而是想方设法开脱,或者找个“替罪羊”,说是自己的专职司机惹的祸,最后拿公款一赔了之。 对于高官用车问题,我认为内地与澳门最本质的区别在于监督机制。在澳门,若市民怀疑任何高官的公车不正当使用,可向有关部门投诉。内地高官用车违章连交警都不敢做声,百姓怎么敢言。内地高官用公车携全家外出游山玩水,用公车接送家属上下班,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这些算不算公车跑出了线,算不算不正当使用?这种在内地司空见惯的事又有谁举报过?当然,这并不等于内地的老百姓麻木了,并不等于他们没有正气了。关键问题在于,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当中没有明确赋予百姓这种举报的权利。因此,内地若要借鉴澳门给公用车挂上识别牌的做法,我看关键的还是要学习他们是如何让百姓来监督公车使用的。首先,要让内地百姓拥有对公车使用的监督举报权;然后,再设立公车使用举报中心;最后,处理要动真格,并将结果通过大众传媒公之于众。这样做,有利于内地官员树立廉政形象。 胡德桂 专家点评 试行“公车租用”和“岗位补贴” 刘同心委员:我国现行公务用车仍在沿袭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管理制度,从一些已实行公车制度改革地区的实践证明,改革后一般可节约开支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公务用车改革既不能回避也不能一刀切,只能逐步加以扭转。 陈凌孚委员:如果说前几年由于各种原因不具备公车改革的条件,那么随着改革的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改革的条件基本具备。如党政机关现有公务车可整建制转为经营性实体,供党政机关有偿使用;也可实行公务人员按照级别发放交通补贴,需用公车时按里程、车型交纳费用。 最近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对北京、上海、青岛、郑州、武汉、重庆、广州7城市普通居民的电话调查显示,95%以上的公众赞成进行公务用车改革。 可以用什么方式使用公务车?有64.3%的公众选择了“公车租用”,有27.5%的公众选择了“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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