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记者 陈阳阳)深圳市中院日前以贪污罪、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原香港中旅贸易公司副总经理(副处级)徐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另一名被告人刁晓荃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6月徐平(女,48岁,大学文化,江西丰城人,住香港北角)在任香港中旅贸易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勾结被告人刁晓荃(38岁,大学文化,安徽省宣州人,原香港中旅贸易公司国际贸易组业务经理)支取公款人民币200万元,在中缅边境赌博输光。为掩盖犯罪事实,两人又共谋于1997年11月从云南购买两块实价为8万多元的玉石毛坯,并虚开了198万元的发票,篡改账目。1998年4月,有关部门在对徐平进行调查时,她乘人不备潜逃,同年9月逃往泰国。事后,在泰国有关部门协助下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