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秀云 通讯员 邬耀广 因为妻子争嫖客而发生口角,自己持械对打助威,结果对方身受重伤,不治身亡;自己则于日前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被告名叫童中华,他携妻子金某从湖南来到广州,住在天河区林和村一出租屋内,靠老婆拉客卖淫谋利。被害人刘某某也和老婆王某从河南南下广州,做起皮肉生意。童中华和刘某某两家人都租住在同一栋楼,大家楼上楼下,且从事同一“行业”,开始时两家还都能和睦相处,共商“发展大计”。后来,“生意”越来越萧条,“客源”也越来越少,竞争变得日趋激烈,金某和王某时常为了争“客源”而争吵,从此两家均视对方为仇人,中止了正常的往来。 2001年11月3日下午4时许,金某和王某又为争“客”的问题在林和村一小卖部附近发生骂战,引来多人围观。童中华和刘某某闻讯后赶来助阵,互相对骂,经在场群众和老乡劝阻后,双方离开。童中华觉得“河南佬”想独占“生意”,欺人太甚,心存不满。当天下午6时许,双方的女人在福龙里再次发生争吵,继而,童中华持铁水管,刘某某持西瓜刀前来,互相展开对打。打斗过程中,童中华手持铁水管朝刘某某的头部、胸腹部等部位猛打,致刘某某重型颅脑损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身亡,童中华也因故意伤害罪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