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国人身穿印有“给中国人的十条告诫”的体恤衫,在中国南京招摇过市,引发“公愤”,最终以该外国人“道歉”收场。此事一经媒体报道,那些南京市民即被舆论指为“狭隘”、“愚昧”甚至“丑陋”,原在意料之中——此亦正是目前时评水准的一种体现。对于事件本身,笔者本无多少话说,但面对媒体纷至沓来的所谓“理性”,却不能已之于言。愚意以为,象“狭隘”、“愚昧”、“丑陋”等字眼,还是少用为好,以免不小心,说着了自己! 暂且抛开“十条告诫”本身的是非,姑且承认它字字属实。但主客有别,即使是“善意的批评”,是不是也要讲究态度与方法,相互之间是不是也应有最起码的“尊重”?如果没有“尊重”,又何来“善意”?从“十条告诫”里面,我看不到丝毫的“尊重”,看到的只是挪揄和耻笑。虽不至于“是可忍孰不可忍”,但作为笔者,绝对不能接受。从来是“客随主便”,客人要保持客人的身份。入人之国,对该国人民理应怀有一丝“尊重”,这乃是起码的道德。如果得意妄形,视主人为无物,对主人大加讪笑,那么,又岂止不“尊重”而已?分明是对主人的蔑视与污辱,也就真的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如果主人还有点“尊严”,还知道自重,那么也就一定会拍案而起,“乱棍打出”虽未必,“端茶送客”却属当然。 有论者说,“十条告诫”是国人的杰作,为什么“自我批评”可以,外国人一“批评”就“复杂”起来了呢?该论者是反问语气,但笔者却要将它当成一种“请教”来解答。上文我已谈到“态度与方法”,“批评”与“自我批评”来自两个方向,在“态度与方法”上自当有别。从“十条告诫”的内容及语气,往好里说也顶多是“冷嘲热讽”,再往好里说也不过是一种“自嘲”,而一般情况下,“自嘲”是不可挪作“他用”的。举例言之,著名史学家唐振常先生有《老狗翻不出新花样》一文,唐先生自比“老狗”(甚是对不住,请唐先生谅),难道作为后学的我们,也可以径呼唐先生为“老狗”吗?再举例言之,主人宴客,说“聊备薄酒”,而客人例要赞为“盛馔”;即使真的“食之不得下咽”,不能不有所批评,也应“委婉”出之,可有谁见过有客人大呼小叫道:“什么猪狗食呀!”?如果真有此等客人,那也只能说明他缺乏修养,也就只配吃猪狗食。 外国人与中国人之间,与外省人与本省人之间,不可比拟而言。外省人与本省人可以不分彼此,中国人与外国人却必须分个彼此(私人友谊除外)。国与国之间讲究相互尊重,国人与国人之间的关系亦然。我们可以自称“丑陋”、自称“落后”,但美国大总统访华,却要称我们为“伟大的国家”、“伟大的人民”,当然我们的领导人出访也一样。这不是“虚伪”、不是“做作”,而是应有的礼仪,是对对方“国格”、“人格”的尊重。一到了相互讥笑,即使全符事实,但也就意味着没了相互尊重,双边关系也就恶化到了崩溃的边缘。 道理不是很简单吗?我们可以承受“批评“,但不能承受“蔑视”。我们可以承受别人“指摘”我们身上的“丑陋”,但我们不能失去自己的尊严。——就使我一无是处,缺胳膊断腿,我愿正视这事实,但我不能忍受嘲笑。就实质讲,南京人的愤怒,不在那“十条告诫”的是与非,而在一个外国人对东道国态度的是与非上。是的,人们常说“面子不值几个钱”,但有时“面子”是非要不可的,尤其在主客之间。假设该外国人是在自己的国家,也穿着那样一件体恤衫,我想“丑陋的南京人”就决不会有此激烈的反应,因为没有了主客之分呀。 事实上,“给中国人的十条告诫”,如此杰作,也只能出自某些“杰出”的国人之手。既然是中国人自个为自个量身订做,理应合体,但可惜的是,不该窄处窄了,不该宽处宽了,而且破绽甚多,样子虽然古怪,做工却有欠精细,到底不是一个好裁缝。不过是故作惊人之语、故作高深之论,四个字是“哗众取宠”,多些字就是“自个骂自个以博取彩声的相声”。 “不要盯着外国人看”,有论者认为是“必要的礼貌”,但“礼貌”也是有国情限制的,谁让“外国人”在目前的中国尚属稀有动物呢?不然,所谓“必要的礼貌”又有何“必要”?“对外国人收费与中国人收费一致”、“允许外国人住便宜的旅馆”,明显都属于“政策”范畴,与“习惯”无涉,你“告诫”谁呀你?再说,这两条“告诫”虽不失为一种主张,但也只是一种主张,并非绝对真理。“不要跟外国人说HELLO、OK”,那么可以说什么呢?说“你好”、“行”?那也要外国人能听懂才行。有论者说,对外国人说HELLO、OK,是“忘却对母语的尊重”,真是“上纲”上得不明所以。至于“不要说换钱”,有点道理,但症结何在?还是在“政策”。一个“换”字,说明了交易双方的平等,我看不出其中有什么低三下四。 我并不认为,南京市民的愤怒可以升华到“爱国”二字,那不过是自己尊严受到伤害时的一种条件反谢。有人硬要上升到“爱国”,却不过是为了反过来“调侃”它,如此趣味,着实让人不解。难道一“爱国”就必有可以“调侃”之处吗?确实,不知从何时起,以所谓的“理性”来调侃“爱国”已成为一种时髦。 要想获得别人的尊重,必须自己尊重自己。这好象是名言,但我们看见的,有人反着来。所以,有客排闼登堂,目若无人,喧宾夺主,居高临下,对主人历数“十大告诫”,又何足为怪!(本文仅代表网友观点,不代表红网观点) (作者:翟若父)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