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不孝子动起歪脑子 竟要“合法”不养老娘
2002年7月31日08:33 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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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上午,报社接待了一名特殊的“广告客户”:家住重庆沙坪坝区的伍三(化名)不愿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竟想出一个歪主意:到报社花钱登声明,宣布解除自己与母亲的母子关系。因报社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他竟赖在报社不走,弄得工作人员哭笑不得。
据了解,伍三的老母已年近八旬,老人有四个子女,伍三排行第三。十多年来,老母一直跟着伍三生活。去年8月,因赡养问题,老人将四个子女告上法庭,沙坪坝法院审理后判令老人的其他几个子女每个月分别支付10元至250元不等的赡养费。考虑到老人以前一直在随伍三生活,法院判决老人的日常生活由伍三料理,伍三不负担赡养费。
然而,伍三认为自己赡养了老母十多年已“仁至义尽”,体弱多病的老母再跟着自己是累赘,因此既不愿意老母随自己过,又不愿付赡养费,对法院判决十分不满。为了使自己不赡养老人的行为“合法”,伍三想到报社登广告。他拿出一份声明:“法院判决由我负责老人的日常生活是错误的……现登报申明,从即日起,我不再是×××(老人名字)的监护人……”记者告诉他:“我们绝不会登这样的声明。”伍三急了:“你们要钱吗?只要你们登出来,要多少钱我都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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