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大代表将向选民述职 计划下半年实施,述职内容包括履行代表职责中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等 本报讯 (记者李艳)人大代表监督“一府两院”,谁来监督人大代表?昨天,在东莞召开的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广东要逐步推进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的工作。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已计划下半年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工作。 据介绍,去年,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在罗定市和新兴县对市人大代表的述职评议进行了试点,今年在全市进行了推广。部分市人大代表向当地县级人大常委会述职,部分代表向选举单位所在地的部分选民述职,并接受他们的评议,选民代表可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述职代表进行无记名的民主测评。述职评议后,代表根据选民意见,认真制定了整改措施,代表与选民的心更加贴近了。 目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已计划下半年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工作,根据方案,深圳市人大代表的述职内容主要包括:在推行宪法和法律实施中所做的工作,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评议、接访、代表小组活动的情况以及履行代表职责中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等等。 昨天的会议上,对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的做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钟鹤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提出,应逐步推进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的工作,激励和鞭策代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人大代表参加执行职务活动的积极性,以及与选民联系的主动性,提升人大代表在群众中的威信。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