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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地位制约婚姻关系 |
|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下降,必然带来在家庭地位有所下降。一般情况下在家庭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一方较容易出现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会产生类似的感觉,而对另外一方产生伤害。[全文][评论] |
| 人类社会之所以有婚姻现象,具有三方面的互补性:情感,性爱与经济利益。我把它们称为婚姻三要素。经济利益在婚姻中往往又起到基础作用,甚至影响到其他两个因素。对婚姻的选择往往取决于对婚姻的预期,那么经济基础往往又是决定男女双方对婚姻预期的因素。[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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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恋作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受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制约。即使婚恋当事人在法律上拥有了平等的自主权利,他们在实际的婚恋生活中很可能仍然是不自主的。因为他们不同程度地受到他们所无法选择的、无法自主的经济状况和在这种经济状况下所产生的关于人生幸福观念的支配。[全文][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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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与婚姻 没有必然联系 |
| 夫妻收入只不过是保证家庭生活质量的一个条件,它与夫妻的精神生活质量有一定的联系,但也不是必然的联系。不管是哪一种收入比例的家庭都有失败的例子,可见失败的原因不在于谁的钱多,谁的钱少,而在于爱情的质量。这种质量也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维持,但更多的是由感情的基础、夫妻双方的思想观念、生活态度、学识修养和性格品格来保证的。[评论] |
| 在婚姻生活中,经济的作用不容忽视,但并非直接的作用。维系婚姻主要还是靠婚姻双方的感情,共同信任和共同生活的观念。当然不能否认一些个别现象的存在,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婚姻的观念还是以传统为归依,尤其是影响婚姻的因素众多,仅仅将经济地位作为主音显得过于迎合潮流。[评论] |
| 能否维持稳定幸福的家庭生活,我认为是一种个人能力。这和个人才能、经济地位、相貌品格没有任何关系。能在有限的空间里,和另外一个人共同生活相当长的时间,彼此之间却不至于反目成仇,达到相互难以忍受的程度,这需要的是与人相处的能力。[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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