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中心 >> 点击今日:业主维权遭遇法律难题
根据北京市建委相关人士提供的数据,北京市大约3000个小区目前只有400余个成立了业委会,而且大多运作不理想。
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批私有产权的拥有者,业主们在面对自己的财产被侵犯时大多表现得无所适从,仍然像从前一样期待政府、组织“出面解决”,或者忍耐、观望、搭顺风车。[全文][我来说两句]
北京市的物业纠纷可以追溯到16年前。 1990年,北京市商品房首次发售。地产业的造城运动产生了大约3000个商品房小区,数百万人口迁居的同时,物业纠纷也随之风生水起。
物业纠纷80%以上与开发商遗留问题有关 北京市建委物业管理处处长刘刚在去年的一次会议上指出,物业纠纷80%以上与开发商遗留问题有关。由于信息不对称,现实中,绝大部分纠纷在购房阶段签订合同时便埋下了纷争的隐患。 而在购房过程中,开发商资质、社区规划方案、基础设施配套等,在相关政府部门都是有案可查的。很少有人会对自己所购资产做一完整了解。
严重者甚至付出了血的代价 与非理性购房行为相对应,很多业主在面对物业纠纷时,依然表现出非理性的特征:拒交物业费、堵路、发生肢体冲突,严重者甚至付出了血的代价。
据北京市建委相关人士提供的数据,北京市大约3000个小区目前只有400余个成立了业委会,而且大多运作不理想。
期待政府、组织“出面解决”,或者忍耐、观望、搭顺风车 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批私有产权的拥有者,业主们在面对自己的财产被侵犯时大多表现得无所适从,仍然像从前一样期待政府、组织“出面解决”,或者忍耐、观望、搭顺风车。[我来说两句]
一个良性信号是不少业主逐渐认识到业委会在维权过程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2005年年末,金地格林小镇、白领家园业委会的顺利成立,美丽园、国际友谊花园小区业委会胜诉的消息,为业主理性维权带来了宝贵经验和希望之光。
2006年,成功者的步伐可资借鉴。业内人士认为,业委会作为社区公有资产管理者的角色定位,有望在这一年进一步确立,并发挥其效用。[全文]
·北京九成社区未成立业委会 ·业主非理性维权:严重者甚至付出血的代价 ·物业纠纷 最主要的根源就是责权利不清 ·政协委员张皎建议:政府有义务促成业委会 ·北京社区业主两种自治模式
美晟物业以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撤掉了所有保安、保洁,停掉公用电,并停止供暖、供水,小区内1800余户居民陷入无水无暖境地,整个小区几乎瘫痪…[全文][我来说两句]
美然居民“难”未平
新物业主持工作还不到半个月……突然宣布退出。而此时,业委会也无人出面主持工作,一时间,小区1774户业主、5000多人全部陷入恐慌之中。[专题] 进展:[美然动力公开招标临时物业]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秘书长张皎表示政府应以立法形式,规定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各项服务标准及收费项目,也有义务帮助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我来说两句]
罗益锋:最主要的就是责权利不清,没有明晰规定哪些土地和设备是属于业主的。其次是人们的认识有一个过程。业主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具有产权,到底应该怎么行使权利和维护权利。 物业公司 延续下来就已经习惯于发号施令 更深层次地说,原来的物业公司,往往有政府背景,所以延续下来就已经习惯于发号施令,所以造成自己的定位不明确,这也是造成双方矛盾的重要原因。[全文][我来说两句]
权利各方主体对利益的追求会无限膨胀 ……在没有法律边界限制下,权利各方主体对利益的追求会无限膨胀。所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边界并设置相应的权利救济机制和程序,是有效解决物业纠纷的关键所在。[全文][我来说两句]
“政府有义务主动帮助、指导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规范运作,不应该把这项义务推给开发商或社区居民委员会”。 张皎认为,政府可通过制定规范,赋予政府主管部门组建业主委员会的权力,避免业主或物管公司过分偏袒“本帮利益”,同时,政府还应规范物管公司或业委会的服务,业委会的各项收支都应公开。[全文][我来说两句]
罗代表认为,社区的责、权、利不清,需要包括《物权法》在内的一系列法律进行规范。罗益锋在本次两会上提出要出台《物业管理法》。舒可心则指出,第一次拥有了私有产权的人们必须学会做一个“业主”,即利用民主的手段对社区共有财产进行管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参与,采用合法的、理性的方式维护权益。[全文][我来说两句]
“杰斐逊”式管理模式 据了解,朝阳园业委会每年有十几万的预算,预算内的花费,由非主任委员签字报销; 业委会监督物业公司花钱,业主们则监督业委会花钱; 业委会有什么需要就明着谈,比如,业主委员会想给委员些补贴,就一定要经业主大会通过; 设置业委会主任质询机制,随时接受业主的质询,什么问题都可以说,答复可能满意也可能不满意。如果不满意,可以进行“弹劾”。[全文][我来说两句]
建立在一个大家公认的权威人物存在的基础上 “乡绅”式自治,类似于前现代社会村落社区的宗族家长制治理,这种自治建立在一个大家公认的权威人物存在的基础上,不需要经过民主的投票决策程序,优点在于各项管理和收费措施得以快速落实,但是一旦失去权威人物后,这种模式将难以为继。[全文]
第219期 06-03-10 责编:陈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