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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贺梅争夺案:贺梅判给亲生父母 小贺梅争夺案:贺梅判给亲生父母 小贺梅争夺案:贺梅判给亲生父母
  [编者按]经过7年漫长官司,美国田纳西州最高法院就贺梅抚养权案做出判决,决定推翻上诉法院把贺梅判给养父母贝克夫妇的判决,华人贺绍强夫妇赢回亲生女儿贺梅监护权,震惊美国华人华侨的“贺梅案”有了个了结…[详细]
小贺梅争夺案:贺梅判给亲生父母
小贺梅争夺案:贺梅判给亲生父母
不知是一个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贺绍强夫妇目前的心情可谓“万分高兴”。但对于出生仅3周就被贝克夫妇一家抚养的贺梅来说,这不知是一个好消息,还是坏消息。据报道,贝克夫妇准备在当地时间23日晚上告诉贺梅这个消息。不过贝克夫妇的律师拉里·佩瑞斯说,贺梅根本不想听到任何关于她身世的谈话。“她会捂上自己的耳朵,跑到另一个房间去”…[详细]
最快一周左右贺绍强夫妇可以领回自己的女儿……

 法院在判决书中说,上诉法院之前的判决是错误的,因为有“压倒性的证据显示,贺氏夫妇‘自愿放弃抚养权’只是作为向贺梅提供健康保险的临时措施,且带有归还抚养权的全部意图”;

 希格尔说,田纳西州最高法院将会在本周内将案子移交给孟菲斯地方法院执行,但没有确定执行时间表,他估计,最快一周左右贺绍强夫妇可以领回自己的女儿…[详细][评论]

小贺梅争夺案:贺梅判给亲生父母
小贺梅争夺案:贺梅判给亲生父母
几乎所有美主流媒体都大幅报道过贺梅案……
 《海外文摘》驻美国特约记者小玲说,这个案子“是基于爱产生的。在美国,贺梅的养父母对于领养的孩子和自己的亲生孩子是一样对待的,有深厚的感情。但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孩子是属于父母的,贺绍强和妻子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一定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才有了这样一场官司”…[详细]
真的存在文化偏见吗?

 华人文明将子女视为父母的私有财产,但美国子女是上帝赋予父母的恩惠,子女是上帝的,只是由父母照管;

 《星岛日报》驻美记者郝景秀一直关注贺梅案,她在谈到文化差异时说,“这个案子很特别,开创了很多先例。比如3个月的抚养权是不是就等于接受权、寄养和放弃的差别等。在美国文化中,3个月的寄养是不可思议的,而中国文化可以接受”…[详细][评论]

相信这两对夫妇对小贺梅都是真心疼爱的……

 几年来,努力争回小贺梅的监护权几乎成了贺氏夫妇生活的全部内容。而贝克夫妇在过去几年中为留住小贺梅已经支付了几十万美元的律师费,还卖掉了房子。绝大部分人都相信这两对夫妇对小贺梅都是真心疼爱的,但孩子到底跟谁生活更好…[详细][评论]

小贺梅争夺案:贺梅判给亲生父母
小贺梅争夺案:贺梅判给亲生父母
美国法律中对孩子的周全保护值得关注……
 在这场官司中,我们固然同情险些失去孩子的贺绍强夫妇。然而,我们也看到,美国法律中对孩子的周全保护值得关注。美国的家庭法明确规定,超过四个月不去探视孩子就被视为遗弃。同时,美国的法官把贺梅“利益最大化”当成了他判决的一个主要根据,在这里谁是贺梅的亲生父母对美国法官来讲似乎并不重要…[详细]
尽量把最坏的事情做好……

 “对于贺梅来说,不管事情进行得顺利与否,这都会是一个改变命运的时刻。她没有别的选择,而人们能做的,就是尽量把最坏的事情做好”;

 杰瑞·贝克说,希望上帝能保佑这些孩子,他们还要生活,并且要积极地生活下去。虽然和贝克夫妇打了7年官司,但来自湖南的贺绍强似乎并不是很“记仇”。他说:“希望我们的孩子能记住他们(贝克夫妇)的养育之恩”…[详细][评论]

●案情回顾
小贺梅争夺案:贺梅判给亲生父母

 1998年,贺绍强在曼菲斯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时,被控性攻击一位女生,他被学校开除,这一官司一直打到2003年;

 1999年贺梅出生后不久,贺绍强官司缠身处境困难,,将贺梅托给美国人贝克夫妇临时监护。后来贺绍强夫妇向贝克要回贺梅遭拒,进而引发这场备受瞩目的官司;

 2004年5月12日,美国法官以贺绍强夫妇情绪不稳、4个月未与贺梅接触已构成遗弃为由,判决贺绍强夫妇丧失监护权。贺绍强一周后向田纳西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详细]

●华人社团支持贺家
小贺梅争夺案:贺梅判给亲生父母

 美国华人给了贺氏夫妇巨大的支持,贺绍强说,要不是这些朋友的支持,他的官司是没法打下去的。由于媒体的报道,贺梅抚养权案引起了很多在美华人的关心;

 贺绍强夫妇居住的孟菲斯市华人更史无前例地总动员,不仅成立“援助贺梅基金会”和“关注贺梅案临时小组”,还发出《救救贺梅》呼吁书…[详细]

●子女不是私有财产
小贺梅争夺案:贺梅判给亲生父母

 在西方,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立法,早已从“家本位”、“亲本位”转向了“子女本位”。各国立法上都把重点从强调父母的权利义务转变为强调父母的责任;

 而在我国,根深蒂固的“家本位”、“亲本位”的观念让子女被视为家族或父母的私有财产。

 网友分析:贺家爱贺梅吗?

 本人分析贺案材料来自网上,主要取自两篇文章。一篇是贺绍强本人写的一封长信,从他自己的角度介绍案情;另一篇是今日美国关于本案的报导。这篇报导得到贺绍强的认可…[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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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期 07-01-25 责编: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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