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名词,正在成为中国互联网的“新宠”。成千上万的网民热衷于它,凭借它人人都是福尔摩斯,而“人肉搜索”在一次次围剿事件中更是成了网络道德的“审判官”。
   从大学生卖身救母事件,网络虐猫事件,到火爆的“铜须门”网络丑闻,“功夫少女”色情照片事件,再到辽宁女视频辱骂四川地震事件。人们在惊叹“人肉搜索”强大威力的同时,也对它的存在表示了忧虑…[详细]

“人肉搜索”伤人的“无影剑”

女老板声讨“人肉搜索”

成都酒吧女老板声讨“人肉搜索”

  成都九眼桥一酒吧老板赵女士因网民误把她当成“二奶”,受到大肆攻击。赵女士表示,她已通过律师采取法律手段,要为自己讨回清白,并吁请广大网民饶了无辜的她。她表示举行一个澄清会,详细公布此事的始末,声讨“人肉引擎”…[详细]

王菲事件“人肉搜索”第一案

  2008年4月,北京一个名叫王菲的普通公司职员在网络中迅速“蹿红”,原因是很多网友认为他是一个因“婚外恋”而导致自己结发妻子自杀的“无良”之人。谩骂并不能消除人们对王菲和“小三”的痛恨,于是网友们终于抛出了网络的终极武器——“人肉搜索”。经过几个月苦不堪言的折磨之后,王菲将3家网站告上了法庭…[详细]

“人肉搜索”的法律风险报告

人肉搜索的风险报告

名誉权

  是否侵犯名誉很容易界定。以虐猫事件为例,网友铺天盖地的指责都是基于“主角”的不道德行为,即使语言有些偏激,只要没有捏造事实,一般不构成侵权。但若网友捏造事实,造成当事人伤害的,就可能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详细]

隐私权

  与侵犯名誉权相反,侵犯隐私是披露他人信息越真越侵权。然而在实践中,个人隐私的界定仍有很大争议。王律师指出,隐私权在我国尚未成为一个具体的民事权利。虽然法律规定“披露他人隐私,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要承担责任”,但哪些属于个人隐私,怎样才要承担责任,则无明确界定…[详细]

安宁权

  对于由“人肉搜索”延伸到现实中的侵扰,扰乱了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将构成侵犯个人生活安宁权。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也可能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如很多网络暴力事件中,网友号召或相应号召,跑到当事人及其亲朋处进行滋扰、或不断以电话骚扰、漫骂等,就涉嫌此类侵权行为…[详细]

“百强县”谁的幸福与荣耀 “人肉搜索”的网络暴力论

超越了法律与道德底线

      “人人都可以作道德评价,但是不能人人都来当警察。”社会学家于海也认为,执行“人肉搜索”的“网络侦探”们往往是借着“行善、寻找真相”的名义去追究别人的过错,却在这一过程中越过了道德界限,其性质类似于“执行一种私刑”,从而违反了另一种更大的正义。越来越多的“人肉搜索”事件正在向私刑的性质发展,亟待接受法律的规范…[详细]

人肉搜索的背后是网络暴力

人肉搜索 不是一个人的噩梦

  以“剥光”为终极目的的人肉搜索引擎,就是群情激愤下的一把双刃剑,当这把双刃剑被成千上万的网民以道德之名举起,并且频频奏效之时,下一个被“剥光”的,可能就是我们自己…[详细]

“人肉搜索”应注意“度”

  人肉搜索引擎是一场充分发动群众互联网的革命,使团结互助美德发扬光大,潜移默化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作为一种工具,人肉搜索也需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和道德规范…[详细]

一剑双刃亟待引导

  倚天剑也好,屠龙刀也罢,本身都只是兵器。正义的人用了,它们就斩妖降魔;邪恶的人用了,它们就沦为“凶器”。刀无错,错在人。“人肉搜索”的道理大抵如此…[详细]

名词解释

    “人肉搜索”是指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机器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的网络社区活动。提问者提出问题,其他网民以自己的专业背景、亲身经历、道听途说甚至冷嘲热讽来回答问题…[详细]

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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