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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不违法,社会抚养费也不是罚款

超生并非是违法行为,也没有罚款一说

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指出对于超计划生育的不得给予罚款,但可以征收“计划外生育费”。2000年3月,中央8号文件明确规定实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同年,财政部、国家计生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将“计划外生育费”改为“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性质,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性收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详细]

然而超生带给当事人的不只是征收费用

可是问题又来了,既然计生委说征收“社会抚养费”不是罚款,而是行政性收费,那么超生就不是一种违法行为。然而,2007年7月10日,当时的国家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如果超生,不可以做人大代表”,因为“你有了违法的记录,不遵纪守法的人怎么可以做人民的代表”?在这里,于学军又说超生是一种违法行为。而对于在“体制内”的公职人员而言,超生不但意味着支付大笔金钱,还将面临着“双开”。

社会抚养费和户口之间的“捆绑”迷局

张艺谋超生子上户口程序合法你信吗

张艺谋涉嫌超生事件,让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户口之间的“捆绑”迷局,再度引发公众关注。 “张艺谋3子女在我所办理户籍证明时出示了结婚证及出生证明,符合上户的要求,手续合法,不涉及违法行为。”无锡滨湖区鼋头渚派出所民警的解释,一度让公众舆论迷惘:被计生部门定性为违法出生的孩子,不缴清社会抚养费就能上户口?我国现行《户口登记条例》明文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该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登记,无附加条件。由此看来,张艺谋给超生子上户口,是一件无需添加任何附加条件的合法程序。[详细]

现实中,新生儿落户往往被社会抚养费绑架

在现实中,除福建、河北、江苏、四川等地,近年来禁止了“本辖区户籍登记工作与计生证明进行捆绑”外,多数地方均颁布《规定》或《通知》,将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或社会抚养费缴清证明,作为新生儿入户的前置条件。

“与孩子的户口捆绑”逐渐成为不少地方政府控制计划外生育、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威慑性办法。北京市人口计生系统一位工作人员则坦言,“准生证”约95%的作用是给孩子办户口;社会抚养费的执行威慑力也在于“户口登记”,如果取消两者的关系,“超生”问题将难以控制。[详细]

“没缴社会抚养费就落户”是一种进步,也是一种悲哀

“每个已出生的孩子,不能因为家长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而成为黑户。”已取消计生证明作为户口登记前置条件的无锡警方如是说。无锡公安官网中的《户口准入指南》中显示,“出生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依法收养)可以随父或随母在居住地报出生。所需手续包括,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和住房证明等。”也就是说,由当地户口的父母即便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都可为自己的超生子女上户口。从中可以看出,张艺谋的孩子没缴社会抚养费就上户口,本没有错。

2011年4月29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接受人民网在线访谈时介绍,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到没有户口的人有1300多万,大部分是因超生未上户口。将社会抚养费与户口登记剥离开来,在当下现状来看,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是张艺谋事件伊始,群众对“不交社会抚养费就能上户口是否是明星特权”的质疑,却体现出了一种怪诞的现象:我们被涉嫌违反法律规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绑架得太久了,以至于将合法权利都当做了特权。[详细]

748万社会抚养费,将会“抚养”谁?

去年9月18日,审计署发布了对9省45个县的审计结果,各地截留、挪用社会抚养费的现象普遍。于是不得不令公众疑窦丛生:张艺谋上交的748万元将会被用来“抚养”谁?

交了罚款养不起孩子,社会抚养费管吗?

社会抚养费去哪了是个老问题:去年,24个省份公开了2012年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共计超200亿元。计划生育制度实施30余年,全国社会抚养费收了多少,可从24省份一年200亿元中窥见一斑。但是,这笔钱用哪儿了?多省份人口计生委、财政厅的解释是:社会抚养费用途,自己不掌握,由县级计生部门征收,归同级财政支配。

社会抚养费回流给进行收缴工作的单位不难预见。山东省就明确“社会抚养费应当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省、市地、县(市、区)三级计划生育部门按5:10:85的比例分配使用”。在多地政府公布的信息中,往往只看得到收费立项公示,而后这笔钱再无音讯。[详细]

张艺谋交钱同时,有人挪用百万社会抚养费放贷被查

关于748万社会抚养费的流向,同一天爆出的另一条新闻或许可以给出一定的答案。山东省临清市某镇计生办会计魏云奇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社会抚养费近百万元用于放贷。一个镇计生办会计,就可轻易挪用近百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其在征收和使用上的漏洞不禁令人咋舌。

社会抚养费最该给因计划生育而产生的失独家庭

对于这笔没有详细规定用处的费用,究竟应该用在何处?有专家表示,“社会抚养费应明确用途,这部分钱可用在失独家庭的补助等具体行为。”人口学者易富贤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推算,1975年到2010年间,中国产生了约2.2亿个独生子女家庭。按照2000年人口普查的数据,约有4%的孩子在25岁之前死亡。到2035年,这2.2亿个家庭就有近千万家庭不幸遭受失独之痛。[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