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郭会桥实习生刘芬芬、周柏伊报道:从昨日起,武汉市报批的各类建筑物开始实施新的建筑配建停车位强制性标准,普通住宅小区每4户配备一个停车位,而别墅停车位配备达一户一车位。
近年来,武汉的私车消费显现出快速上升的趋势。据调查,江城现有机动车50万辆,进入该市的外埠机动车约5万辆,而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含马路停车场、公共停车楼库、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等)只有泊位3.6万个,平均每个泊位约停14辆车。
为解决商场、医院门口及周边的停车难问题,对重要商场的停车位,新的标准要求每2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个车位;对医院则要求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一个车位。
此外,对旅馆、办公楼等各类建筑停车位(包括非机动车位)配建,新标准都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