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妙音 北京报道
作为北京市丰台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总经理,魏景秀成为拆迁户控告侵权的对象,作为当地的人大代表,魏又是拆迁户选民的期望维护权益的求助对象。两个身份所代表的对立性利益,让魏景秀面临一次尴尬的罢免动议
2月25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区望园社区5位选民代表来到区人大常委会,询问罢免区人大代表魏景秀的进展情况。他们得到的答复是,目前还在调查阶段。
要求罢免魏景秀的动议已经提出了近4个月,目前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选民代表张俊英说,丰台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丰台区城建公司)在十余年前的拆迁过程中,违背相关政策,给拆迁户造成损失,她们多次试图向区人大代表魏景秀反映问题,但魏景秀对选民的约见置之不理,已经构成渎职,所以要罢免他。
魏景秀的另一个身份是丰台区城建公司总经理,这种双重身份,使他陷入了一种矛盾的冲突中。作为城建公司总经理,他是拆迁户控告的对象;另一方面,人大代表的身份,使拆迁户要求他承担起代表选民利益的职责。
作为企业家的魏景秀,和作为人大代表的魏景秀,强烈地感觉到了这种困扰。
“就这样我们才投他的票”
要求罢免魏景秀的选民都是原丰台区周庄子村村民。1992年和1993年,因建设望园小区,周庄子村村民住宅被分成两批拆迁。在与丰台区城建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安置补助协议》后,村民们均获得了一次性公房安置。据介绍,在102户拆迁家庭中,有52户人家的安置居住面积少于拆迁前居住面积,其中有40户人家的安置面积减少了18平米以上。经过这次拆迁安置,村民的居住面积共减少了1372平米。
经过部分拆迁户的上访,安置面积减少12平米以上的拆迁户获得了1万元的补偿(24平米以上获2万元)。但直到2001年3月,拆迁的村民才看到了北京市人民政府1991年9月16日发布的《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依据该细则的规定,“拆除住宅房屋,对被拆迁人按原居住面积安置。”
在拆迁安置之时,村民们并不知道有这个细则。拆迁户代表张俊英说,因为部分村民上访,当时城建公司以“奖励”的名义给予拆迁户的补偿只有几十万元,而按照市价,拆迁户应该获得补偿一千余万元。
拆迁户认为,丰台区城建公司刻意隐瞒《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和相关政策,未能依法办事,是他们损失的根本原因,于是自发组织起来,向丰台区城建公司讨说法。
拆迁户代表闫京生说,她们与丰台区城建公司总经理魏景秀交涉过几次,均没有得到满意答复,“他说这事还得请示政府。”于是拆迁户们开始到北京市政府上访。
“我们一共去市政府上访了5次,每次都有几十人,有时是上百人。”张俊英说。2003年9月,她们得到丰台区建委、丰台区国土房管局和丰台区信访办的答复信,信中称给予拆迁户的一次性公房安置是符合政策的。
张俊英等人继续上访申诉,2003年3月,北京市人大代表吴青介入此事,两次致函丰台区建委,建议“依法办事”,但得到的答复均为他们并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政策。
2003年12月初,新一届丰台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即将开始,望园社区公布了4位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其中有丰台区城建公司总经理魏景秀。部分拆迁户代表要求约见魏景秀,但没有成功。此前,张俊英等人已成为“不受欢迎的人”,无法进入魏景秀在城建公司的办公室。
据张俊英介绍,望园社区居委会郝主任当时告诉她们,魏景秀此前和楼长们见面时表态,如果当选人大代表,他会尽快与上级领导沟通,解决拆迁遗留问题。
“后来,卢沟桥街道武装部部长崔彩芹也对我们说,如果魏景秀当上人大代表,约见他还方便了呢。”张俊英说。到了选举投票那一天,有一位拆迁户代表开始动员大家都投魏景秀的票。
上访的拆迁户中,大部分都投了魏景秀的票。“听说他当选后有利于解决拆迁遗留问题,就这样我们才投他的票。”拆迁户吕桂华说。她们一家共六个人有选举权,全部都投了魏景秀一票。
“工作忙”和“角色冲突”
魏景秀成功当选丰台区人大代表后,张俊英等人四次约见魏景秀,第一次,她们被告知,“魏景秀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后来三次,则没有得到任何解释。
张俊英开始钻研与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2004年11月5日,她和闫京生等154人向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写信,“坚决要求罢免魏景秀丰台区人大代表资格”。她们在信中说,“作为望园居委会选区人大代表的魏景秀,在辖区人民群众多次要求与他见面、反应辖区居民疾苦的情况下,置之不理,工作严重渎职。我们一致认为,魏景秀虽然当选了人大代表,但他没有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不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已经不能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他没有资格继续担任人大代表,我们对他正式提出罢免案。”
选民们要求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尽快启动罢免魏景秀人大代表资格的程序。
但这封罢免信如泥牛入海,选民们没有得到任何回音。
12月6日,张俊英等人得知,次日下午2时,丰台区望园社区将召开区人大代表与居民代表座谈会。在张俊英印象中,这是望园社区十余年来首次举行人大代表与居民代表座谈,她们决定前去抗议。
12月7日下午,望园社区东里居委会小会议室门前,来了五六十位选民。等魏景秀一到,她们就打起事先准备好的“坚决要求罢免魏景秀丰台区人大代表资格”条幅。
虽然遭到主持座谈会的居委会负责人的反对,但张俊英等人坚持将横幅打了两个多小时,并与魏景秀展开对话。
对话过程中,魏景秀说,他是1994年才来到城建公司工作的,那时周庄子村的拆迁安置工作已经完成,和他没有关系。而张俊英则依据《合同法》争辩说,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这次对话没有取得任何成果。
《中国青年报》随后报道了选民要求罢免魏景秀事件。12月13日,魏景秀主动约见选民代表座谈。据与会人士称,魏景秀称,人大代表和城建公司总经理这两种身份,使他陷入了“角色冲突”。
魏景秀还说,周庄子村拆迁时城建公司与建委政企不分,所有的决策都是上级领导定下的。现在虽然政企分开,但也不是他一个人能够做得了主的。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魏景秀也表达了类似的意见。他说,当时整个丰台区的拆迁都是按照相同的政策来的,不仅是城建公司一家如此。作为人大代表,他已经尽了职责,和有关部门反映了拆迁户的意见。
不过,选民们对魏景秀的说法表示怀疑。“他怎么可能积极反映我们的问题?”张俊英说,“最后还不是要城建公司来解决?给我们补偿的钱又不是由政府出。”
人大代表应专职化
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选民们于12月21日,将前次的“要求罢免魏景秀丰台区人大代表资格”动议书做了修改,再次投给丰台区人大常委会。
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为此专门成立了调查小组。调查小组成员崔欣欣说,丰台区人大领导对罢免动议非常重视,但因为人大的工作非常繁忙,不可能把精力全部放在罢免事件上,所以至今整个调查还没有完成。
魏景秀显然对选民们的举动非常恼火。“现在有点意见,就可以联名罢免人大代表。以后人大的工作怎么做?”魏景秀认为,相关的法律该改改了。
北京市人大代表吴青不同意魏景秀的观点。“群众有权力罢免人大代表。”吴青说,现在很多人大代表给人“橡皮图章”的印象,罢免这些不履行职责的代表有利于人大更好的开展工作。
身处事件漩涡中的选民们,则对魏景秀人大代表和企业家的双重身份表示了质疑。“企业家做代表一方面积累了政治资本,另一方面又可以利用代表职位为企业谋利。”张俊英说,“魏景秀既然意识到自己双重身份的问题,而又不愿意被罢免,他就应该辞去总经理职务。”
事实上,企业家身兼人大代表职务,并不只是丰台区独有的现象。在企业界和国家权力机关“两栖化生存”,已是一种全国性景观,并已形成愈演愈烈的趋势。
有资料表明,200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浙江代表团89名代表中,著名民营企业家就有7人,所占比例超过7%。而在互联网上搜索“人大代表”和“董事长”两个关键词可以得到10万多个结果,不完全统计数据表明,在总数不到3000名的全国人大代表中,身为企业家的代表至少达到了500个。
对此,一些媒体质疑:作为身家逾百亿的企业家,在处理本企业繁重业务的同时,如何有足够的时间精力联系公众并参政议政?
“我早就提出过企业家不能当代表。”吴青说。除了企业家精力和时间受限之外,反对企业家当人大代表者还认为,人大代表的权力很难不被企业家所属的企业所利用,例如,人大会议审议政府事务的过程中,会使人大代表较早得到政策信息,这对他们的商业运作大有好处。
北京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企业家分析了魏景秀的尴尬后指出:“静止地看,魏景秀即便是维护企业利益,他的行为也没有错,但由于兼任了人大代表,使得不同身份所承载的不同利益导致的矛盾,让他不得不以个人声誉来承受,从这个意义上讲,魏景秀的尴尬,错不在其本人,而在制度设计的不合理。”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杨凤春说,在中国现有的人大体制下,企业家人大代表的身份具有的双重性,使他很难在企业的特定利益和选民的普遍利益之间做到平衡。他认为,人大代表会代表特定利益群体是一个现实,各个阶层的利益都应在人大代表身上得到体现,企业家的利益当然也应该有自己的利益表达渠道,但是不应该让企业家兼职做人大代表。
“一定要人大代表专职化。”杨凤春认为,人大的参政议政是一项技术型很强的工作,人大代表应该是一个职业的政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