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国家广电总局获悉,日前已下发了《广电总局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下文简称《细则》)。
《细则》中,
一项重要工作便是对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而擅自开办网络视听节目业务的机构进行检查。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网络节目传播的必备证明,亦是IPTV、手机电视业务的“准生证”。
本月初,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下属上海电视台率先获得了国内第一张IPTV运营牌照。
目前,IPTV和手机电视业务已成为各路资本搏杀的重地。
业内人士认为,广电总局选择这一时刻出台监管政策,目的在于在IPTV市场完全启动前确立自己“绝对话语权”的地位,了结外界关于“广电电信博弈IPTV”的传言,同时为IPTV市场“清场”。
广电总局为此制定了“四步走”方案。
5月20日前,各省广电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开办网络视听节目业务的机构进行排查,并将违规机构上报。
在此基础上,对违规开办视听节目业务的机构进行分类处理。违规机构必须在6月15日前停止违规开办的视听节目业务。(黄婕/每日经济新闻)
广电总局清查违规网络电视 排查时间表出台
去年9月开始传闻的“国家将严管网络电视(IPTV)”得到证实,13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正式发布了《广电总局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下文简称《细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则是将对刚刚发放首张牌照的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集成运营业务全面进行清理整顿,规定违规开办的视听节目业务要在今年6月15日前停播,同时年检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在上月30日,广电总局向上海电视台发放了国内首张网络电视和手机电视牌照。当时广电总局就明确强调,作为国家广播电视行业主管部门,广电总局会一手把好准入关,一手抓好日常监管。这次的《细则》证实了此前的“严管传闻”,作为网络广播影视和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网上传播活动的主管部门,广电总局称其负责对传播境外有害广播电视节目的网站进行监控、提出封堵意见并通知信息产业部实施。 (记者 卢德夫/广州日报)
排查时间表
一、各省广电部门对本区域内开办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机构排查,经初审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审批条件的,5月20日前报广电总局审批。
二、经各省初审不符合审批条件或报广电总局后未获得最终批准的,责令在6月15日前停止违规开办的视听节目业务。
三、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停止违规开办的视听节目业务的,以及难以查找到实际开办单位的网站,由省级广电管理部门将有关情况汇总后,于6月20日前将名单通报给本省信息产业部门,由信息产业部门按《意见》的要求,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停止对其服务,强制关闭其网上的节目。
广电部门可“一票否决”
《细则》还透露了一个足以震慑业内的消息,即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制,“国家对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实行年检制度,互联网各有关管理部门要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对其分别提出意见,实行一票否决制。”
据悉,今后每年9月底前,各级广电管理部门要对本区域内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是否按规定开展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情况进行年度审核,对其作出年度审核是否合格的意见。业内分析,这意味着广电部门将掌管“一票否决”大权。同时,《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条例》也有望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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