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保险、城市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其他医疗保险之外,甘肃兰州市慈善总会倡导通过义务捐献来建立重大疾病社会援助制度。目前,该制度已经兰州市政府讨论通过并得到群众好评。
据了解,援助资金坚持政府补助、社会捐献、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兰州市市级财政带头捐助100万元用于援助工作的启动资金。
可享受援助的人员包括户籍在兰州市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城市低保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在享受医疗保险、城市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其他医疗保险后,个人医疗负担费用超过2万元,且无力支付的;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但因治疗重大疾病在扣除医疗保险后,个人医疗负担费用超过3万元,且无力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因治疗重大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后,个人医疗负担费用超过6万元,且无力支付的。对于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按个人实际医疗费负担部分酌情给予援助,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援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来源:人民日报;作者:曾华锋)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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