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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大家看法》:开瓶费之争(上)

  开瓶费之争(上)

  一百零一度热度故事,三百六十一度全民互动,欢迎大家来到《大家看法》周末演播室。今天我们要来说一说“开瓶费”的问题。消费者去饭店吃饭,自己带了酒水,饭店该不该收开瓶费呢?这其实已经是一个老话题了。

但是最近有关开瓶费的争论却是愈演愈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101°热度故事:开瓶费之争

  去年 12月21日,北京首起开瓶费官司在海淀区法院开庭。原告王先生在2006年9月13日曾自带一瓶白酒在湘水之珠大酒楼用餐,就在结帐时酒楼向他收了100元的开瓶费。王先生当场提出质疑,并要求对方返还这笔钱,但酒楼拒绝还款。一气之下,王先生将湘水之珠大酒楼告上了法庭。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开瓶费属不当得利,判定涉案酒店全额返还市民王先生100元。这起官司的判决立即在全国的餐饮行业激起了轩然大波。

  12月24日,温州23家酒店发联合声明:2007年元旦起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进酒楼消费;12月27日下午,中国烹饪协会、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等四大饮食协会紧急召集百余名餐饮企业代表举行座谈会,商家纷纷表示坚持谢绝自带酒水;败诉的湘水之珠大酒楼则表示将继续上诉,并仍将收取开瓶费。

  与餐饮行业力挺开瓶费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各地消费者协会开始猛烈炮轰开瓶费。1月10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大直辖市消费者协会发布联合声明,特别指出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规定或对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的要害是迫使消费者接受餐饮企业提供的高价酒水,实质是对消费者的不公平交易。

  1月11日,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就开瓶费发表观点,称开瓶费是涉嫌价格串通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坚决抵制和反对类似垄断行为在上海出现。

  而网络民意调查则显示,八成以上网友认为开瓶费是霸王条款,应该取消。

  “我觉得开瓶费是应该不收费的,应该是酒店里提供免费服务。”

  “人家为你服务了,收一定的费用也可以吧。”

  “不应该,当然不应该了。”

  “我自己吃饭,愿意带就带,不愿意带就不带,自主权嘛。”

  “不是说的自带酒水可能就是为了节约这部分费用,然后,他要再收一部分开瓶费的话,我觉得这个搁我,我可能不乐意了。”

  争论热点一:是否该收开瓶费?

  主持人劳春燕:收了开瓶费消费者在那里叫冤,可是不让收开瓶费呢,酒楼又在那里叫苦了。而现在,这场争论又升级成了消费者协会和餐饮行业之间的对抗。那么,这开瓶费到底该收还是不该收呢?今天我们也把处在风口浪尖上的新闻当事人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的秘书长何之绂先生请到了我们的节目录制的现场。待会我们会请他上场和我们进行互动交流。

  主持人劳春燕:我们还是先来认识一下今天场上的辩论嘉宾们。

  邱宝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观点:商家收取“开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水皮,《中华工商时报》副总编。观点:商家收取“开瓶费”是一种暴利行为。

  王芳,北京电视台主持人。观点: “开瓶费”收的太高,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

  董路,自由评论人。观点:一定程度上收取“开瓶费”可确保尚家利益。

  叶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观点:商家的利益也应该受到维护。

  何之绂,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秘书长。观点:支持商家“拒绝顾客自带酒水”。

  主持人劳春燕:欢迎各位的到来。针对开瓶费的问题,我们场上的嘉宾分为正反两方意见。我们正方的嘉宾认为开瓶费不应收,我们反方嘉宾则认为开瓶费应该收,收的有道理。我们还是先请反方嘉宾来陈述一下他们的理由,来董路。

  董路:我觉得说无奸不商吧,这可能打击面大。无利不商是比较普遍的一种说法。就是从事商业如果没有利益的话,他的所有的一切作为基本上属于无用功。那么我认为呢,在一定范围内收取开瓶费,以服务费的这种方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商家的利益。

  主持人劳春燕:董路认为酒店收取开瓶费是正当获利。我们正方嘉宾肯定是不同意你的意见了。来我们水皮先生先来。

  水皮:这个君子聚财啊,取之有道。这个道呢,就是讲你的规范。那么实际上这个收开瓶费啊,在我的印象中间,他实际上就把餐饮业一个潜规则给暴露了、公开化了。酒水是我的暴利所在,说句老实话,这就为抢钱合法打一个掩护伞。

  主持人劳春燕:抢钱合法?你觉得收开瓶费是在抢钱吗?

  水皮:我有一个前提的,就是我不赞成自带酒水。我认为这个的确是商家的一个权利。但是你既然同意人家自带酒水了,那我就从这个做商业的角度出发,从挣钱的技巧出发,我也觉得你没有必要斤斤计较,一定要跟人家收开瓶费。因为收开瓶费,一下就把你的暴利所作全给暴露了,这个生意就做得没意思了,是不是?

  主持人劳春燕:水皮,我觉得你的立场还是有点模糊。你说商家不应该收开瓶费,但是呢,同时商家可以谢绝自带酒水。

  水皮:我觉得这是商家的权利。

  董路:我觉得现在场上反方的人数至少是3.5人了。

  主持人劳春燕:为什么?

  董路:因为水皮先生,我觉得至少有一半是归在我们这。因为所有的开瓶费的官司,其实取决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关于是否商家应该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如果说您同意商家有权谢绝,或者是您反对自带酒水,那我觉得其实这个问题本身,您多半已经是支持了这个观点。

  叶林:这应该再加一个桌子,然后我们再加一个反方人数。

  水皮:对呀,不完全一样。因为我们已经讨论这个开瓶费的问题,我的意见就是不应该收开瓶费。因为这个开瓶费的确是,第一依法无据,第二的确是这个对立了消费和服务之间的一种关系。人家不愿意付,你硬收,这就是强制服务,没有意义,失去了餐饮业服务业的意义。

  主持人劳春燕:那你觉得消费者可不可以理直气壮地带酒水进店呢?

  水皮:那不行。因为那个是人家私人领地,你要维护商家合理的权利。

  主持人劳春燕:水皮先生,您今天真的像董路说的一样应该坐到他们这边来了。

  水皮: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坐在中间。

  主持人劳春燕:来,邱先生。

  邱宝昌:我认为啊,商家的这种做法确实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因为单一的看,董路开的酒店收开瓶费我不选择,叶林不收我选择。但是,董路有一句话,无利不商。商人现在开酒店的,不收开瓶费的几乎没有。从整体上来排除消费者自带酒水,实际上也就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争论热点二:收开瓶费是否合法?

  主持人劳春燕:邱先生是提出了一个收开瓶费的合法性的问题。那事实上,我们也得到了一个最新消息,就在1月10号,上海、北京、天津、重庆四地的消协发布了一个公开的声明,声称收开瓶费是违法的。为什么呢?因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的选择权。那么,我们的反方嘉宾中也有一位是法学教授,我们来听一下叶教授的意见。

  叶林:这个真的是法学问题还是个社会问题,我搞不太清楚。但是我想,有这么几个我比较关心的事。第一,把我列为反方,我不高兴。因为可能我们的观点是正方的观点。换句话说是正确的观点,而一般反方都是指少数派、边缘化的观点。而我认为我们的观点可能是主流性观点。第二个就是说,这里面到底合法不合法的问题。所谓的选择权,意思是说如果说我酒店里面什么酒水都没有,而且我不允许你自带酒水,这是问题嘛?你既不供应酒水,何以还不让人家带呢?而且我说要茅台,你必须有茅台。你没有茅台,我带着茅台了,我自己来开,这个你就限制不了人家了。这叫选择权。咱们打一个极端的比方说,就像我们住在酒店似的,你床位不够,我自己从家里拉一个床过来,行不行?

  邱宝昌:反对叶林先生的这种观点,叶林先生的观点呢,举的例子都是极端化的。一般的酒店他卖几种酒,卖的不多。他们和酒商之间,他们有一个约定,它就卖几种品牌。他实际上,他排挤到很多人的选择权。叶老师东北人,我想喝我们东北酒,东北酒没有,我是南方餐饮,我卖的是南方酒,你就有没有选择权。他这背后都有商业利益。

  叶林:我不是极端化的人,但是我想说,比如说我们说,我的地盘我做主,这是我的房子,我不允许任何人进的时候,任何人是不可以进的。但是如果敞开大门,说明我在营业,任何人都可以进来,这个没问题。但是进来提供什么样的服务,那是我的能力和你的要求之间的和谐。那如果我们之间有一个很好合同,没问题啊。你只要想喝酒,我就去问酒店有没有我可以喝的酒,你说没有,没有,好,我自己带。这是你酒店自己做亏了生意,以后你要记住一点,不要进五个酒商的酒,你要进十个一百个酒商,你看你愿意不愿意进。

  水皮:你实际上还是同意消费者可以自带酒水。

  叶林:不是。

  水皮:如果在他需要的?

  叶林:不不不,有两个前提,不。

  主持人劳春燕:我今天觉得你们两人的立场都有点问题,你们是不是索性交换一下座位算了?

  叶林:不不不,我觉得我首先不要交换,我想有两个例外或者三个例外。第一个例外是大家协商好了,虽然协商有的时候未必是公平的,但是协商是第一条手段。第二条手段是你这个酒店确实没有办法提供我所需要的酒,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不让我带又将如何呢?第三,就是门口没有做任何提示。按我们现在的社会观念,既然你没有禁止,我就可以带。那好,这三种情况我认为你是客观地带进来了,而且酒店不宜收开瓶费。因为你从来没有做提示。

  王芳:那您的意思是说,如果这个酒店里比如只卖茅台酒,还有其他酒,我想喝五粮液,那他这没有,就是说明他允许我自带酒了?

  叶林:至少他没有禁止你自带酒。因此,你说你非让我喝一个不喜欢的酒吗?不行,我有一个基本的权利。

  邱宝昌:叶老师讲了在三种情况下可以自带酒水。从另一个方面也就否定了酒店推出的谢绝自带酒水,因为你这谢绝自带酒水中并没有分一二三,您笼统地谢绝自带酒水是错误的,叶老师是这个意思吗?

  叶林:笼统的,对,没错。

  邱宝昌:所以我赞成你的观点。

  叶林:我现在的观点是这样的,我提示下我的观点,我希望不要被某个枝节性的问题而损伤我们的整体观点。我们应该,任何事情有一个基本的原则,任何事情都有若干个例外。我们要把原则和例外的问题搞清楚,不要把例外变成原则,不要把原则变成例外。

  水皮:我说个一个极端的例子,商家做买卖,我能不能有这个权力,就是本店就是不准喝酒?

  叶林:本店禁止抽烟。

  水皮:对啊。你如果认为有这个权利的话,那我觉得当然我成叛徒了,我也觉得。

  叶林:那我们这边加一个桌子。

  主持人劳春燕:那你认为,商家可不可以有这样的规定,本店不许吃饭?

  水皮:那不会。

  邱宝昌:可以,脑子有病。

  水皮:就是喝茶 就是喝茶也行。

  争论热点三:收开瓶费是否公平合理?

  主持人劳春燕:所以你认为这个规矩就是商家说了算?

  水皮:不是,不是。我特别欣赏叶林的刚才的一点,就是它必须是告知的,事先告知。然后,我们消费者至少有一个知情权嘛。

  主持人劳春燕:您的意思是说,只要事前告知了,那么,不管这告知的内容合理不合理、合法不合法,都得听商家的?

  邱宝昌:水皮他可能不能代表我们这一方的观点。可能这个话题站在不同的角度可能有不同的观点。刚才我已经讲过了,像我们法律规定得非常明确的,他也是违反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咱们可以看到,收开瓶费也好,服务费也好,以什么为标准?怎么收?是不是明码标价?为什么法院判决经营者败诉?那就是你的单方规定不公平不合理。

  叶林:所谓的公平,是一个关系当中的公平,公认的水平。我们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说,的的确确开瓶不许收费,这是对消费者最好的一个选择,没有问题的,这一定是上佳选择。但是反过来说,是不是很公平呢?未必。

  主持人劳春燕:您觉得对商家来说是不公平?

  叶林:实际上对于所有的经营者来说都是一样的。比如前一段时间,麦当劳就遇到了很大的问题。有些人整夜整夜的睡在那里,喝一点点饮料,整夜整夜的睡在那里。这个例子只有中国才出现。

  主持人劳春燕:那麦当劳有没有把他们都赶出去?

  叶林他们没有。但是没有是说他愿意而没有,愿意不赶他们走,还是说我没办法,赶不走?

  主持人劳春燕:至少他没有。

  叶林:所以我个人觉得是所谓的公平也好,或者选择权的问题也好,合法性的问题也好,我觉得我们应该,所谓和谐社会是把所有的群体,当然有侧重的去保护某些群体。但是总体上来的公平,我觉得更重要。

  主持人劳春燕:叶教授认为既然要讲公平,那么,就不光要考虑消费者的利益,也要考虑商家的利益?

  董路:我的感觉是这样。这样的事情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有的是合法,但是未见得合理。其实更多的是讨论一个合理性的问题。当更多的人如果认为这样,这么做是合理,或者这么做是不合理的时候,他可能就会在自己的行为当中,他有一个自我调适。这样的话,这样的事情可能以后就会逐渐逐渐的少一些。

  主持人劳春燕:那你是觉得这消费者多事?你觉得这王先生就不应该去告商家?

  叶林:我倒不觉得是多事。

  董路:我得插一句话。

  叶林:我觉得是个消费观念问题。比如说我们可以买就同样的一种商品在不同的商场,你就会研究它为什么不同价格。你告诉我,商家是很难说的太清楚了。

  主持人劳春燕:那么,我们今天的核心话题是商家该不该收开瓶费,你的回答呢?

  叶林:我觉得商家提出来要收,你也同意给了,那好了,这个问题解决了。

  主持人劳春燕:我不给呢?

  叶林:如果不给,这就产生争议,需要法官做判断的事。

  主持人劳春燕:难道为了每一次开瓶费,我们都得上法院吗?

  叶林:我们需要案例的积累,案例的积累实际上造成有利规则。

  董路:在法官起作用之前,可能首先起作用的是保安。总体上我是倾向于不自带酒水。咱们现在七个人,我想问一下,谁曾经自带酒水去饭店消费?

  王芳:我呀。

  叶林:我带过,我前天就去过。前天就去过。

  主持人劳春燕:有没有被收费?

  叶林:那个地方的饭菜做得非常好,而且我们是清华、北大、社科院、人民大学的几个教授。

  主持人劳春燕:不敢收你们钱了?

  叶林:就这几个教授人家可能不认识我们。都是法学教授,带了很多很多的酒去。人家只卖三条鱼,别的都没了,喝得非常好,吃得也非常好。所以我现在,我一直在怀疑这件事,他为什么不收开瓶费呢?

  董路:因为他们之前知道你们都是学法律的。

  主持人劳春燕:那么到底自带酒水商家到底该不该收开瓶费呢?我们反方嘉宾认为可以收,因为这既然是一种惯例,我们消费者就应该尊重这种惯例;但是我们正方嘉宾却认为,商家既无权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更无权收取开瓶费。针对这个争论呢,我们今天呢,也请来一位当事人,有请北京饮食行业协会的秘书长何之绂先生上场。

  主持人劳春燕:刚刚关于谢绝自带酒水的问题,您想必在在场下已经听的很清楚了。你看我们这有一位消费者保护消协会的邱主任,他认为谢绝自带酒水这种做法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不合理的,商家是没有权利这么做的。

  何之绂:我恐怕不能接受这个观点。

  四地消协联手炮轰开瓶费,矛头直指酒水暴利。饮食行业协会秘书长坚决支持谢绝自带酒水,他将如何面对各路嘉宾拷问?开瓶费到底该不该收?消费者到底可不可以自带酒水?酒水利润到底有多高?明天的节目我们将请来神秘嘉宾继续讨论。我们明天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大家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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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播时间:每晚20∶00 重播时间:次日8∶15 12∶30

(责任编辑:李培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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